泉丰泉办〔2020〕1号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泉秀街道办事处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泉秀街道办事处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丰泽区政府网站(www.qzfz.gov.cn)信息公开专栏的街道信息公开栏中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丰泽区人民政府泉秀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田安南路342号,邮编:362000,电话:22588761,
电子邮箱:fzqqxdzb@163.com)。
根据《条例》及《办法》要求,泉秀街道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街道办公室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进一步加强领导和完善制度,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紧紧围绕街道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大力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2019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统筹协调。泉秀街道办事处认真落实《丰泽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通知精神,切实发挥街道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作用,街道办事处主任亲自抓,党工委秘书具体抓,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由党政办牵头,其他部门配合,落实了专人进行资料收集、整理,以及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同时按照规定的法定时限和理由,主动、全面、及时的进行公开,切实做到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扎实推进。按照信息公开分类规范,严格审定公开内容,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全面公开。并注重区域资源的整合,借助网络、电视、报纸、公开栏、户外电子显示屏和社区微信平台等新媒体传播途径,加强政务信息的公开传递,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及时有效。另外,我街道还结合工作实际,加强政务公开力度,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事关全局、公众普遍关注和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实行决策前公开、实施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及时公开。并主动公开街道各部门的便民措施、工作制度和联系方式。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规范行政服务窗口管理,编制《泉秀街道便民服务制度选编》,落实服务窗口首问责任制,倡导行政窗口人员的文明服务,提升了窗口服务的形象和质量。泉秀街道今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2条,历年来累计公开政府信息579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我街道对涉及地区群众切身利益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要信息均做到了及时、准确的公开。
三是明确重点。认真对照《丰泽区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清单》《丰泽区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清单》以及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结合街道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政策、法律明确不予以公开的信息外,不断充实和完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
参与权。全面推行政府工作权责清单制度。对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进行了全面梳理,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行政职权的运行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并将执法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和对应责任等,以清单的形式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持续完善。密切关注公开新要求,及时调整公开内容并
实行动态更新,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同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依法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效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工作的激励、竞争机制,努力实现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进一步深入、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终形成便民、利民、服务大众的政务公开公开长效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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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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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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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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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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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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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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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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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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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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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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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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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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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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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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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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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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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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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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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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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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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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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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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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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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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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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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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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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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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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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有的公开内容不及时,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公开程序还不够规范,内容还不够全面,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
(二)政府信息工作改进措施
1.加强培训宣传。通过新闻、网络、入户宣传等多种渠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
2.拓宽公开内容。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重点关注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内容公开,逐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对公开的信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除政策、法律明确不予以公开的信息外,不断充实和完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
3.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工作的激励、竞争机制,努力实现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进一步深入、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终形成便民、利民、服务大众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动公开信息数来源于信息公开后台系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数据来源于丰泽区信息公开专栏。
丰泽区人民政府泉秀街道办事处
抄送:区信息公开办。 |
丰泽区人民政府泉秀街道办事处 2019年1月2日印发 |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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