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907-0100-2024-00011
- 备注/文号:泉丰泉办〔2024〕21号
- 发布机构:丰泽区人民政府泉秀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16
泉丰泉办〔2024〕21号
关于印发《泉秀街道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 管理工作方案》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机关各办、各中心:
为有效防范化解辖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提升电动自行车综合管理水平,维护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街道道安办根据区道安办《关于印发<丰泽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泉丰道安整治办〔2024〕62号)文件要求,制定《泉秀街道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泉秀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16日
泉秀街道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电动自行车管理事关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事关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质效,事关城市治理现代化。为有效防范化解辖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提升电动自行车综合管理水平,维护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街道道安办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在辖区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创新驱动、齐抓共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履职尽责,积极配合提升电动自行车管理各环节安全水平。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借鉴枫桥经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因地制宜的围垄式、精细化和网格化治理,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工作机制,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不断优化电动自行车综合管理措施,助力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和城市现代化治理水平,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泉秀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政府牵头、部门协作,综合整治、依法治理,源头管控、路面严管,保险保障、全民参与”的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管理机制,围绕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注册登记、维修改装、通行秩序、停放管理、行业监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综合采取政策引导、源头监管、秩序管理、通行保障、行业引领、宣传教育、联合惩戒等措施,系统治理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乱象,有效回应社会关切,着实提升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水平。2024年开展集中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配合相关部门有力查处一批违法犯罪,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
三、工作措施
借鉴枫桥经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按照“围垄治域”工作理念,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上牌、维修、改装、交通违法、交通肇事等进行全链条监管,在政策制定、源头监管、违法打击、秩序管理、道路规划等方面,实施靶向治理,防范风险外溢,切实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成效。
(一)强化政策引导,推动健康发展。各社区、街道各部门要依职责围绕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政策宣传引导,统筹道路通行能力、安全保障水平和社会需求和电动自行车发展需求,因地制宜、因情施策,有序引导电动自行车健康发展,避免出现辖区超饱和增长,减轻道路交通压力,同时为执法管理提供依据。落实道安“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对电动自行车亡人事故开展责任倒查,各社区要牵头组织城管、安办等部门,对各环节开展违规违法线索核查,发现电动自行车存在非法改装问题的,溯源调查问题产生根源,落实全链条责任追查和“一停十查”(责令问题企业、商家停业整顿,组织开展为期十天的同行业安全检查)工作机制,全面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二)合围制售源头,防范风险外溢。各社区要组织对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开展排查摸底、登记造册和销售主体资格审查,加强车辆登记上牌管理,梳理辖区主要电动自行车销售区域,同路段有5家以上涉及电动自行车销售商的要列为重点监管区域,定期跟踪销售情况,比对登记上牌情况,加大对生产销售企业及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电动自行车,以及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强化对生产企业质保能力抽检,在设计生产环节上杜绝预留电池仓、配置解码器、更改座椅等问题,从源头堵塞隐患漏洞。推广“电动车放心购”自助查询服务,引导消费者购买国标车辆。制作企业“正面负面清单”目录并动态公示,依法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电子商务领域、销售门店等销售主体监管,把好“线上、线下”产品销售质量关。
(三)聚焦关键领域,强化链条治理。各社区、街道有关部门要强化信息互通,建立线上线下一体监管工作机制,实现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管理、淘汰等各个环节全流程数据共享,全面系统分析电动自行车各类违法信息,收集掌握违法突出的群体、年龄区间、地点等,针对性落实管理措施,提升工作效能。要加强机动车维修企业及提供电动自行车维修经营行为个体工商户的日常监督管理;严格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标准要求,擅自加装动力装置,改装或者改动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功率、电压、脚踏骑行功能,加装、改装车篷、座位等装置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上下衔接配合,依法严厉打击涉及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坚决摧毁生产源头、批销网络,斩断黑产链条。要定期开展电动自行车伤亡事故分析,梳理汇总事故多发、非法改装问题多发的电动自行车品牌型号、即时配送平台、电动自行车租赁网点清单,通报行业主管部门,落实问题整改。
(四)严管重点区域,净化交通秩序。各社区要定期分析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肇事风险区域,以中心市区为内核,实行“内治外控”工作机制,在主要交通节点配合设置外围管控圈,在密集通行区域节点配合设置执法打击点,在主要通行线路及交通主干道安排联防巡逻,加大电动自行车违法打击力度,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逆向行驶、超员、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执勤执法、事故处理过程中发现的涉及非法拼装改装加装、违法生产销售等问题,及时通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推进基于yoloV8大模型,训练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佩戴、闯红灯、超员等交通违法风险识别系统,根据识别系统采集图像数据,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根据监管数据并形成非法改装、非法销售、交通违法等风险热力,组织对重点区域进行执法力量覆盖,加大打击密度。
(五)畅通交通节点,优化出行环境。各社区要结合事故情况,分析研判辖区道路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出行需求,以交通流量大、安全风险突出的路口为节点,配合相关部门在大型车辆交通流量较大的路口设置机非分隔设施,保障非机动车安全通行。在未设置非机动车道的道路,条件允许拓宽的,配合设置合理非机动车道;条件受限无法拓宽的,配合相关部门,在既有道路路面宽度情况下,通过适当压缩机动车道宽度、调整机动车道数量、重新划分道路通行空间等方式,设置非机动车道。对城区现有道路路口屯积区小、路面平整性差等问题,实施微改造,最大限度提升非机动车道通行能力。要综合考虑电动自行车停放需求、通行秩序与道路供给,合理施划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所。
(六)倡导文明创建,提高安全意识。各社区要广泛发动党员干部、志愿者和老人协会等基层组织力量参与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积极开展安全文明驾驶宣传劝导、示范创建活动。利用交通监控技术手段,发现查处严重超速、逆行、闯红灯、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将交通违法抄告所属企业及其主管部门督促整改。利用新闻媒体、“两微一抖”等,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骑行安全宣传,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和安全提示宣传力度。对现场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可采取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学习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劝导活动等方式进行现场教育。对快递、外卖等寄递行业骑手,以“严禁闯红灯、逆行、骑行接单”为重点,督促企业加强安全培训,强化对骑手遵守交通法规情况的监管和考核。组织辖区中小学校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宣讲电动自行车违法的危害和相关法律规定,警醒学生和家长群体遵规守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要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优化管理提升行动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街道道安办要加强监管执法和督促指导,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社区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文明出行公益宣传,普及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和交通安全知识,定期曝光违法违规销售、改装、使用电动自行车等行为,不断增强电动自行车使用者的安全意识,引导形成安全文明出行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协作配合。各社区要密切协作配合,及时互通信息,形成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登记、使用等环节的闭环监管。如在工作中发现需协调问题,及时上报街道道安办,街道将上报区道安办进行协调。
各社区要细化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并于8月19日前报送街道道安办。8月份起,每月22日前,各社区要汇总工作情况报街道道安办。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