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907-0100-2023-00020
- 备注/文号:泉丰泉办〔2023〕2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泉秀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7-28
各社区居委会,机关各办、各中心:
为及时、有序、规范、高效地开展洪涝灾害防病防疫工作,保障灾区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成立洪涝灾害卫生防疫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专班成员
组 长:林铅铅(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白小燕(泉秀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郑美玲(街道卫健岗位负责人)
成 员:郭小明(街道卫健岗位工作人员)
陆 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健科负责人)
庄锡芳(泉淮社区专职工作者)
张永辉(灯星社区居委会委员)
黄雅晶(灯洲社区党委委员)
周碧锦(华丰社区居委会副主任)
黄丽玲(沉洲社区党委委员、居委会委员)
蔡嘉君(成洲社区党总支委员)
吕雅莹(新秀社区居委会委员)
卫生防疫工作专班在区灾评救助工作专班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街道辖区洪涝灾后的卫生应急指挥协调工作,做好传染性疾病、饮用水卫生安全等各项疾病预防控制,及时向街道指挥部提供灾区防疫意见,并组织开展好卫生防疫工作。
二、强化紧急信息报告与应急值守
洪涝灾害期间要坚持领导带班做好应急值守,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做好系统内灾情紧急信息、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和其他洪灾引发的次生灾害信息的报告机制,随时准备应对可能的灾后疫情。确保信息畅通、报告及时、处置有力。
三、扎实做好相关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1.各社区安排至少1支消杀队伍备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对接好街道、社区做好防疫、消杀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作。
2.对受灾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在广播、电视进行宣传;利用网络开展各类相关知识的宣传,并发放宣传折页、传单、海报、粘贴画等各种宣传品,保证宣传到位。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泉秀街道办事处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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