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905-3000-2014-00007
- 备注/文号:泉丰东办〔2014〕44号
- 发布机构:东湖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14-12-31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
泉丰东办〔2014〕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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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泽区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关于撤销东湖、仁风、
凤山三个社区原村集体资产管理组(经济联合社)设立
东湖、仁风、凤山三个原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请示
区人民政府: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丰泽区“镇改街道”、“村改社居”工作方案》、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意见》(闽委办〔2008〕58号),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完善农村(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意见》(泉委办〔2010〕19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丰泽区原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指导意见和丰泽区原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泉丰委〔2014〕综52号)精神,经各社区原村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通过并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撤销东湖、仁风、凤山三个原村集体资产管理组(经济联合社),设立东湖、仁风、凤山三个原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具体如下:
一、东湖社区原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
1、新设立东湖社区原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名称: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道东湖社区原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
2、办公地点为丰泽区湖心街西段497号。
3、东湖社区原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人暂由苏建立担任,待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时同步换届。
4、成员按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丰泽区原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指导意见和丰泽区原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泉丰委〔2014〕综52号)要求进行配置。
二、仁风社区原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
1、新设立仁风社区原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名称: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道仁风社区原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
2、办公地点为丰泽区温陵北拓六幢三楼。
3、仁风社区原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人暂由陈培强担任,待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时同步换届。
4、成员按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丰泽区原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指导意见和丰泽区原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泉丰委〔2014〕综52号)要求进行配置。
三、凤山社区原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
1、新设立凤山社区原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名称: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道凤山社区原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
2、办公地点为丰泽区尚园小区六号楼二楼。
3、凤山社区原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人暂由陈志明担任,待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时同步换届。
4、成员按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丰泽区原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指导意见和丰泽区原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泉丰委〔2014〕综52号)要求进行配置。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复。
丰泽区东湖街道办事处
2014年 11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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