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903-9000-2013-00063
- 备注/文号:泉丰北办〔2013〕14号
- 发布机构:北峰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13-02-01
泉丰北办〔2013〕14号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北峰街道办事处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2年度及历年累计数量),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一 、概述
(一)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
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把开展和推动审计工作上层次、上水平相结合,进一步加强街道项目财政性投资建设管理工作,继续深化公共财政改革,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快公共财政体制建设,街道办事处与相关部门协调机制,经审核后将予以政府信息公示栏公布。
(二)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
街道与相关部门加大对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投诉举报和检查出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对审批部门、审批事项、审批环节、申报材料、审批时限等内容实行动态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调整和根据项目发展实际,由街道会同审批部门适时予以调研,报区政府审批后公示。
(三)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
通过网络及时对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进行公开,提高工作效率,推行网上政务。对涉及重大公共事业民生、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介,采用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及时进行政策解读,推动政策落实。
(四)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
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保障有力,工作措施到位,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定了含拟文、定密、审核、发布等内容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
(五)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在北峰街道门户网站“丰泽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北峰街道办事处” 上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可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定期更新,以便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相关信息。
(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情况
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主动公开工作流程、建立了保密审查制度、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等,从而进一步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便民、为民原则,2012年度我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2年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7条,占44.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条,占4.9%;科教文体卫生类信5条,占8.2%;民政扶贫、救灾社会2条,占3.3%;其他类信息24条,占39.3%。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在北峰街道门户网站“丰泽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北峰街道办事处”上公开街道主动公开的信息,此外,还通过街道政务公开栏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时,也可以在丰泽区档案局设置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查阅。街道办事处的门户网站还与丰泽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建立了链接,方便社区居民上网查阅上级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2年度街道办事处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2年度及历年累计数量)
街道办事处所有政府信息公开均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街道办事处未收到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要求。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2.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街道办事处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也可适时在政务公开栏公开政府信息。对于向档案部门送交政府公开信息的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以满足社区居民的查阅需求。
3.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使用率仍然不高,因此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宣传,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持续、有效地开展。
(二)改进措施
1.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2.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3.建设长效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更新维护、监督检查评议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七、附表(附后)
二○一三年二月一日
附表:
公开情况说明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2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61 |
278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61 |
278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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