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08 15:11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办公开办《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进行编制。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丰泽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zfz.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我局办公室联系。

      地址:泉州市坪山路315号泉州文旅大厦704室;

      邮编:362000,电话:0595-22506097;

      传真:0595-2218267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紧围绕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定位,统筹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坚持“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原则,严格审查管理,高质高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42条,其中行政许可类信息3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8条,其他类信息1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件1件,为自然人申请,属本机关不掌握的相关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主动公开,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决策及时向社会公开,做到内容更新制度化、资料保管档案化。依法依规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做到公开信息不失泄密。

      (四)平台建设情况。依托丰泽区人民政府网站平台,持续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度报告等,加快各栏目信息更新速度,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对照目录公开事项补充内容。主动及时将主动公开的文件纸质文档送交档案馆、图书馆,方便公众查阅。

      (五)监督保障方面。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和发布制度,把好审核和审签关,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体上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了公民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解读形式单一;二是公开信息还没有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公开的针对性、质量和效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中心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梳理法定公开事项,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做到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严格落实公开全过程安全保密管理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无收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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