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3 15:58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丰泽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zfz.gov.cn)查阅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丰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附中路165号,邮编362000,电话:0595-2807576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规定,按照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升信息公开质量。紧密结合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实际,提高机关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

      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工作标准,推进规范公开。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我局细化职责分工,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和制度规定,做到谁主管、谁审批、谁把关、谁负责。截至2024年底,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2条,全文电子化率100%。“丰泽城管”微信公众号发布84次,共224条推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明确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各环节的责任和时限。2024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4件,其中网络申请22件,信函申请1件,当面申请1件。均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答复率 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信息公开前的内容审查。明确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等事项,规范信息发布,完善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加强新媒体规范管理。优化工作流程,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及时更新工作专栏,主动公开机构设置、市政建设、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方便群众查询,接受群众监督。根据区信息公开办的有关工作要求,及时进行全面自查和“回头看”,对网站、公众号信息更新不及时、分类不准确、内容不完整、发布不规范的及时进行提醒和查纠整改,确保发布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遵守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要求明确专人负责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栏目的互动交流与管理,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有抓手、有方法、有平台。我局主要以丰泽区人民政府网站及“丰泽城管”微信公众号为依托,全面有序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化。行政许可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托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公示,行政处罚事项由区信用办依托泉州信用网公示,涉及企业的行政处罚录入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我局与泉州晚报、东南早报分别签订合作协议,加强“两违”综合治理和市容环境管理等城市管理工作动态和成效的宣传力度,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群众,引导发动市民自觉参与城市管理等工作。

      2024年以来,泉州电视台、泉州晚报、海峡都市报、东南早报等新闻媒体共报道我局相关工作信息37篇次,“泉州网”“泉州通”“看丰泽”“丰泽城管”等网络公众平台采编报道23篇次。与泉州电视台“法制连线”栏目合作,播放43期“两违”综合治理和市容市貌整治成效。同时,及时通过泉州晚报、东南早报、“丰泽城管”微信公众号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并及时处置涉及本单位网络舆情。

      (五)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畅通公众监督渠道,认真处理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8.38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

    0

    0

    0

    0

    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2

    0

    0

    0

    0

    2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24

    0

    0

    0

    0

    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专职人员,兼职负责的人员在信息公开方面的专业性不足,理论化水平不够高,虽能基本按要求完成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但是存在工作效率不高的情况。

      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部分专业性较强的信息解读不够通俗易懂。

      (二)改进情况

      一是我局将强化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水平和信息撰写能力,确保公开内容更加丰富、准确、易懂。

      二是加强与业务股室的对接,由相关责任股室各负其责,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三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核力度,拓宽信息收集渠道,确保公开信息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丰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月10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