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10-0100-2021-00001
- 备注/文号:泉丰城管〔2021〕3号
- 发布机构:丰泽区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1-07
泉丰城管〔2021〕3号
丰泽区城市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2019〕60号)、《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附表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泉州市丰泽区城管局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附中路165号3楼,邮编:362000,电话:28075766)。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2020年,我局紧紧围绕省、市、区信息公开办的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细化政务公开职责分工,以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实行重要政策解读、提升政府公信为重点,大力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
(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审批流程,指定具体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明确工作任务、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同时,按照“谁制作谁发布,谁获取谁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和《条例》规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准确界定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
注重公开,推进重点信息公开。围绕城市管理中心工作,定期公开部门决策文件和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推进、完成情况等,将其作为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针对群众提出要求主动公开的行政处罚案件,立即响应,积极作为,提高群众满意度。截止2020年底,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7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在2020年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类信息3条。各类信息历年累计公开数分别为: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条,机构职能类信息46条,工作规则和规范类信息52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0条,工作情况类信息22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3条,领导分工类信息14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类信息100条;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要是通过丰泽区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发布, 行政许可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公示,行政处罚事项由区信用办公示在泉州信用网上,涉及企业的行政处罚录入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多方宣传,主动联系媒体报道。7月份我局与泉州晚报签订合作协议,加强“两违”综合治理和市容环境管理等城市管理工作动态和成效的宣传力度,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群众,引导发动市民自觉参与城市管理等工作。2020年以来,泉州电视台、《泉州晚报》、《海峡都市报》、《东南早报》等新闻媒体共报道我局相关工作信息78篇次,“城市瞭望”、“泉州通”、“看丰泽”“丰泽城管”等网络公众平台报道120篇次。与泉州电视台“法制连线”栏目合作,播放44期“两违”综合治理和市容市貌整治成效。同时,及时通过泉州晚报、东南早报、“丰泽城管”微信公众号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并及时处置涉及本单位网络舆情。
(二)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
根据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及工作需要,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办公室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办公室为具体工作机构,并配备了兼职工作人员。
(三)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
一是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审批流程,制定具体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明确工作任务、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具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流程、服务方式,落实工作职责,使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操作要求和办理时限,确保公众的申请和咨询有人受理、按时回复。二是按照《条例》规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准确界定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三是把处理信息公开工作与办理文件过程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建立起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长期、有序、高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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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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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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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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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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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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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0 |
+3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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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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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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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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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6 |
+123 |
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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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强制 |
8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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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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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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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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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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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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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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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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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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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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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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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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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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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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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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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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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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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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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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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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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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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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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机构改革后,我局通过不断的改进和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基本上步入了常态化、规范化的轨道,但与《条例》和上级要求,与公众获知信息需求仍有一定差距。一是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对认真贯彻《条例》的认识及业务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在公开的时效、更新频率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三是政务信息公开渠道、途径、方式和范围还需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信息公开形式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展,以及满足公众获知信息的需求性上还需下功夫。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我局将切实按照《条例》文件要求,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目的,以建立制度完备、公开公正、运转协调、职责明确的政府运行机制为重点,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与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民主意识、效率意识、服务意识和法制观念,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020年主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数为6条,涉及的股室以市容股、法规股、办公室为主。
泉州市丰泽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1月7日
泉州市丰泽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 1月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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