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10-0100-2024-00012
- 备注/文号:泉丰城管〔2024〕116号
- 发布机构:丰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25
各股(室)、队及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分工,为进一步落实我局安全监管责任,现制定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请按职责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附件:丰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权责清单
丰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
丰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安全生产权责清单
一、负责区管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含区管道路桥梁)、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镇燃气、市政污水处理等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市局做好城市供水、生活污水处理等行业安全生产管理。
二、负责瓶装燃气供应许可审批,配合市级开展城镇燃气工程、燃气加气站、城镇燃气管道维护的监管,对瓶装液化气供应站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使用城镇燃气行为。
三、负责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以及一层以下城市户外告设置的行政许可。
四、负责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和配合做好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查处城市规划区内(已取得用地审批手续)违反城乡规划的违法建筑。
六、指导、协调和督促查处城市范围内乱倒建筑废土、未封闭运输、车容车貌不洁、造成“滴、洒、漏”污染道路路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查处城市范围内擅自占道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查处随意倾倒、抛撒、焚烧或者堆放生活垃圾行为。
九、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查处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违法行为,督促检查确保装置正常使用。
十、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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