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10-0100-2024-00008
- 备注/文号:泉丰城管〔2024〕71号
- 发布机构:丰泽区城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03
关于转发《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4-07-03 11:26
各股(室)、中队,局下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对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进行了修订,现将《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规定自2024年7月19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原《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的通知》(泉城管规〔2022〕4号)同时废止。
附件:《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的通知》(泉城管规〔2024〕4号)
泉州市丰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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