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4月2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丰泽区信访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本《指南》将根据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丰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zfz.gov.cn/)上查阅本《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丰泽区信访局应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
2. 相关政策法规与解读文件;
3. 工作动态;
4.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在“丰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公开形式
1.在丰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网站地址为http://www.qzfz.gov.cn。
2.在丰泽区档案馆设置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档案馆地址:丰泽区北峰街道霞林路(泉州软件园旁)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受理机构
本单位申请受理机构为:丰泽区信访局
通信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1楼
咨询电话:0595—22506388
传真号码:0595—22506386
邮政编码:3620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内容的要求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请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三)申请的渠道
申请人可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时限予以处理。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前往受理机构向工作人员当面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如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经申请人口头提出,可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
2.邮寄提交
申请人可从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丰泽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后附身份证明邮寄,收件人请填写“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在线提交
申请人可登录丰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直接填写并提交《申请表》,《申请表》应填写准确、完整。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信息 |
公民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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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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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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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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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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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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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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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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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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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其它组织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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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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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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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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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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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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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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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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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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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需 信 息 情 况 |
所需信息 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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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 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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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 □纸质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普通邮寄 □特快专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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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泽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说明
1、证件指身份证、军官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个人提出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申请时,请提供有效身份原件和复印件,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机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以组织提出的,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有机构法人授权证明。
2、填写项目必项完整、详细、准确、真实。
3、所需信息内容的描述请尽可能包括信息的标题、内容概述、文号、发布日期等。
4、本申请表复制有效。
(此页印制在《申请表》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