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15-0100-2024-00003
    • 备注/文号:泉丰政文〔2024〕10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丰泽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21
    泉州市丰泽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权责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4-10-21 08:50

      局机关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分工,为进一步落实泉州市丰泽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安全监管责任,现制定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请按职责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附件:泉州市丰泽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安全生产权责清单

      

    泉州市丰泽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10月21日

      

    附件

    泉州市丰泽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安全生产权责清单

      

            1.负责文化和旅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文化市场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落实文物、文化市场和旅游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政策,组织制定文化市场和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

      2.负责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文艺演出单位、剧院、图书馆、文化馆(站)等文化系统所属单位和重大文化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加强安全管理,督促上述单位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娱乐场所和营业性演出、艺术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文化艺术经营活动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会同有关部门对旅游安全实行综合治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对旅行社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A级景区内游乐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5.负责旅游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和相关培训工作。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安全生产重大宣传活动。

      6.协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街道、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含公共体育场馆)的安全监督管理。

      8.按照有关规定和分级管理,负责游泳、潜水、攀岩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指导有关重要体育赛事和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依照权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体育彩票发行的安全管理工作。

      9.负责本系统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系统内单位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10.负责文化市场、文化系统所属单位和旅游、体育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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