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16-9000-2019-00005
    • 发布机构:区卫生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1-04
    泉州市丰泽区卫生健康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时间:2019-01-04 00:00

    泉州市丰泽区卫生健康局2018年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8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抓改革、破难题,补短板、强弱项,优服务、惠民生”工作主线,认真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聚焦卫生计生工作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积极提高工作透明度,及时公开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工作信息。一是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依托“丰泽区公众信息网”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工作部署类、行政许可和处罚类等相关信息;同时进一步丰富“健康丰泽”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和泉州市正骨医院对外网站的功能应用,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发挥信息媒体的导向性作用。二是强化院内(单位内)公开工作。对外通过实体公示栏、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广告展板等多种形式,继续深化院务公开内容,特别是居民群众关心的医疗机构资质特长、便民惠民措施、行风建设进展、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基建和修缮项目等信息。对内公开以“三重一大”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事项为重点,保障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的民主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条,文档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行政许可类信息8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条。

    (二)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情况

    根据省市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调整进度,我局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实现职责的精细化管理,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经区审改办、区政府法制办和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会审,通过丰泽区公众信息(http://wwww.qzfz.gov.cn)对外公布行政权责清单。保留区级权责清单事项共计291项,具体为:行政许可9项,行政确认8项,行政处罚136项,行政强制9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监督检查69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公共服务14项,政府内部审批事项4项,其它职责事项43项目。

    (三)预决算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区财政局的工作要求,及时编制我局预、结算情况说明,并督促局属各独立预结算单位,通过丰泽区公众信息网预决算公开专栏,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预结算情况,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四)重点项目公开情况

    正骨医院北峰院区、疾控妇幼综合楼项目,我局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和重点工程项目规范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进行招标、中标结果公示,严把时限要求、规范操作流程,顺利完成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

    (五)“放管服”工作公开情况

    围绕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我局及时清理取消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无犯罪证明、资信证明和医师体检证明等各类证明材料,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并将相关办事指南在省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公示。2018年,对我局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删除行政处罚5项,增加行政处罚1项,删除行政确认1项,增加公共服务2项,梳理细化事项子项共计12项。

    (六)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

    完成国家监督信息平台双随机抽检并组织开展卫计系统双随机监督检查,全年共监督抽检医疗卫生、传染病、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游泳池和学校卫生等监管单位144户,抽检结果(含集中性供水)通过“丰泽区公众信息网”的双随机公开平台和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使用率仍然不高,公众主动前来查询、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极少;各单位主动公开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深入;信息公开的时效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积极依托各类宣传载体,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意义、获取途径,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普及性开展。二是加强各公开责任单位经办人员的工作实务培训教育,制定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厘清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三是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加大对与公众生产、工作、生活密切相关政务信息梳理、甄别,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内容。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8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100

    636

    其中:1、网站公开

    100

    636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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