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16-9000-2012-00007
- 发布机构:区卫生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2-03-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丰泽区卫生局201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现编制《泉州市丰泽区卫生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工作人员、政府支出和收费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说明和附表等八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丰泽区公众信息网”门户网站(www.qzfz.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泉州市丰泽区卫生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政府公务大楼东楼5楼511室,邮编:362000,电话:22508275,电子邮箱:wsjxxgk@qzfz.gov.cn。
泉州市丰泽区卫生局
二О一二年三月
泉州市丰泽区卫生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一)建立组织机构
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局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卫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卫生局信息公开办公室(专门工作机构),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相关责任单位、股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事宜,做好卫生局网站政府信息的日常维护、更新。2011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机构、人员无变动。
(二)《指南》和《目录》的更新、完善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无须对《丰泽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丰泽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进行更新。
(三)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在网站建设方面,继续依托“丰泽公众信息网”、“丰泽卫生网”等载体进行政府信息的公开。
(四)规范制度化建设
继续强化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的责任意识和组织领导,明确由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并按有关要求对卫生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责任分解,落实具体责任单位、责任股办和责任人。按照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的要求,明确卫生工作信息公开的内容、注意事项、处理流程等具体工作要求,严格遵守卫生局信息公开审批制度、统一发布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把信息公开审查关。
(五)加强《条例》的培训和指导
在实际工作中,继续发挥卫生局信息公开办的组织协调作用,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的上传、上报和备案工作。坚持由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认真对照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的原则,严把“信息公开审核第一关”,局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抓具体落实,扎实抓好信息公开的指导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1年,区卫生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行政许可类信息20条,占33.7%;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类信息6条,占11.3%;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类信息6条,占11.3%;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类21条,占39.7%;
截至2011年12月,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74条。
(二)公开形式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和查询相关丰泽卫生工作信息,区卫生局主要通过以下两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1、通过“丰泽区公众信息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qzfz.gov.cn。
2、及时将主动公开信息的纸质材料送交区档案局,在区档案局设置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度区卫生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有关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工作人员、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为切实做好卫生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卫生局及时调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人员3人,其中专职0人、兼职3人。
(二)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区卫生局未接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因此,尚未发生相关费用。对于提供信息的具体收费和减免标准,区卫生局将严格参照国家相关部门或区政府的统一规定。
七、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开机构依旧较为单一,应把公开工作逐步向下属单位推进;信息发布量依旧较少,公开内容应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审核、报送规范还有待再一步加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经和区信息公开办的协商,在新年度将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定为信息公开责任单位,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与公开内容梳理、发布工作。
2、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继续对政府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及时。
3、认真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的有效落实;进一步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以及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
八、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1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53 |
221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53 |
221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其它答复数 |
条 |
0 |
0 |
4、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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