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0 14:07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编制。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丰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zfz.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丰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道妙云街160号树脂大楼804,邮编:362000,电话:0595-2250879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按照丰泽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工作要求,履行好退役军人服务和管理职责,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做好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宣传、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及就业供求信息公开,由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事宜,明确职责要求。公开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宣传栏、横幅等公示渠道和方式及时、全面发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6条,属于本单位业务类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是在丰泽网、丰泽区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共查阅中心和丰泽区图书馆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及《信息公开目录标准规范》要求,我局进一步推动规范、全面的网上信息公开体系建设,围绕决策、执行和结果、管理和服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方面及时主动公开,加强在优抚安置、政策解读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未收到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安全制度,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三级审核程序,明确专人专职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对于部门生成的最新信息,在严格执行信息发布相关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及时予以公布,对于已失效或内容有较大更改的及时调整,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更好地服务退役军人,搭建沟通桥梁倾听民意,确保政务公开透明常态化运行,我局从以下两种方式加强平台建设:一是以丰泽网门户网站为政务公开的基本途径和方式,确保网站栏目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二是加强运用新媒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充分运用丰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府规范性信息及政策解读,并通过各类新媒体的形式就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进行及时、准确、权威地回应。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着实事求是、高效准确的宗旨发布行政运行情况,如有存在问题及时改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进步,但对照上级工作要求和退役军人期待,一是业务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公开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对于政策解读和主动回应的关注程度不够。

    2023年,我局将从以下三方面做好改进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加强政务公开的政策制度学习,向先进单位学习,加快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二是提高公开质量,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报刊、杂志等发布信息,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更好地服务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三是加强重要政策措施解读,拓宽解读渠道,增强解读效果,全面公开、精准解读退役军人群体各项政策措施,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并围绕退役军人重要事务加强主动回应,加大主动回应力度,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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