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5月10日)
泉州市丰泽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泉州市丰泽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提供服务。
本《指南》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丰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上查阅本《指南》。
泉州市丰泽区审计局是全区审计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审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区审计局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区审计局的政府信息:
●审计局机构设置、主要职责;
●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审计公文;
●审计计划、审计工作总结;
●审计统计资料、审计动态信息;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在丰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
(二)公开形式
在丰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开,网站地址为http://xxgk.qzfz.gov.cn。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信息的方法
以上主动公开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必提出申请,可以直接通过登录丰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五)编排体系
政府信息公开编排体系主要包含索引号、信息名称、发布机构、生成日期、文号等内容。
1.索引号:政府信息公开的唯一识别代码,由信息生成机构代码、信息类别、信息生成年度、年度信息流水号组成。
2.信息名称:政府信息的标题。
3.发布机构:政府信息发布主体。
4.生成日期:政府信息生成或变更的日期。
5.文号:政府信息的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发文年份和文件顺序号三个部分组成。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区审计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
1.书面申请(包括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区审计局办公室
传真号码:0595-22508690 咨询电话:0595-22508690
电子邮箱:qzsfzqsjj@126.com
通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文旅大厦4楼丰泽区审计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3620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8:00-12:00,15:00-18:00
冬令时:8:00-12:00,14:30-17:30
2.当面申请及咨询:区审计局办公室
如需向区审计局当面申请公开信息或者咨询相关申请事项,请向区审计局办公室递交书面申请或咨询。
办公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文旅大厦4楼丰泽区审计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5-22508690
传真电话:0595-22508690
(二)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直接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丰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丰泽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应填写准确、完整。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泉州市丰泽区公众信息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准确、完整填写后向受理机构送交。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的处理
1.形式审查
申请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将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6.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按照“泉州市丰泽区公众信息网”政府门户网站的依申请公开栏目发布的“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图”执行。
(四)收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 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本级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泉州市丰泽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 请 人 信 息 |
公 民 |
姓 名 |
工作单位(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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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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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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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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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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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其他组织 |
名 称 |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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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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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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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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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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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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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需 信 息 情 况 |
所需信息 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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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 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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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 □纸质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普通邮寄 □特快专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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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 (受理机构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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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丰泽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泉州市丰泽区审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说明
1、证件指身份证、军官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个人提出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申请时,请提供有效身份原件和复印件,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机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以组织提出的,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有机构法人授权证明。
2、填写项目必项完整、详细、准确、真实。
3、所需信息内容的描述请尽可能包括信息的标题、内容概述、文号、发布日期等。
4、本申请表复制有效。
(此页印制在《申请表》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