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丰泽区审计局关于印发泉州市丰泽区
审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
报告的通知
本局各股(室),审计举报中心(计算机审计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工作要求,结合区政府办下发的《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特此编制印发《泉州市丰泽区审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泉州市丰泽区审计局
2019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丰泽区审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法定监督保障制度,是全面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基本方式,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摸清政府信息底数、从政府信息的角度记录并展现政府施政过程及结果的基础,对于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要求及授权,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根据情况变化适时更新。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和泉州市丰泽区审计局关于印发泉州市丰泽区审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细则(试行)的通知》(泉丰政审〔2017〕104号)、《泉州市丰泽区审计局关于印发泉州市丰泽区审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图(试行)的通知》(泉丰政审〔2017〕105号)、《泉州市丰泽区审计局关于印发泉州市丰泽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的通知》(泉丰政审〔2017〕106号)等规章制度,开展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局领导亲自部署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挂靠在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办理工作,按照职能职责的要求把好审核和审签关,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把责任具体落实到每个人和每个工作岗位上。2019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历年累计158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审计核心业务工作等内容,均因该工作内容为正在处理的内部工作信息而不予公开);积极配合区委编办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积极配合区财政局做好预算公开等工作。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经梳理和编目,截至2019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历年累计158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在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1条,占25% ;工作情况类2条,占50%;年度报告1条,占25%。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统一发布在丰泽区政府门户网站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依申请公开”等4个子栏目。此外,我局还将2019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和文本及时移交区档案局查阅中心,纳入区档案局统一管理以供查阅。
(二)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2019年11月6日在丰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开展1期在线访谈节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政策解读)。
(三)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9年7月4日在丰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开展1期在线访谈节目(区审计局关于审计机关审计成果利用制度在线访谈)。
(四)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1条,在法定时间内针对申请内容,依法、依规进行答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我局被申请行政复议1件、被提起行政诉讼1件。因2019年度我局被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件,申请人对信息公开答复结果向泉州市审计局提出行政复议,我局在法定时间内针对申请内容,依法、依规进行答复,泉州市审计局做出维持被申请人做出的信息公开答复告知书决定;申请人不服行政复议结果,向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我局在法定时间进行行政答辩,局主要领导出庭应诉,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制作数量 |
公开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根据《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审计结果公开的实施意见》的规定,我区的审计结果公开分为在被审计单位内部公开和向社会或在被审计单位以外的一定范围内公开两种形式:一、在被审计单位内部实行的审计结果公开。根据《实施意见》第一条“一、在被审计单位内部实行的审计结果公开(1)对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被审计单位应在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公布。(2)对县处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街道办事处应在中层以上干部大会上公布;区直机关、区属企事业单位应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公布”的规定。对每一个审计项目,我局均要求被审计单位按以上规定进行公开。二、向社会或在被审计单位以外的一定范围内实行的审计结果公开,由于审计业务工作保密性较强,在公开程度上受到一定限制,主动公开的文件数量不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公众对审计工作的认知度不高,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开展较少。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19年,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着重加强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拓渠道,强宣传。通过媒体报刊、新闻网站、政府门户网站等方式,加大对我区审计工作的宣传力度,让公众认识审计、关心审计、支持审计,进一步提高公众对审计工作的认同感。二是挖深度,延广度。围绕区政府工作中心及公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深化公开内容,为公众提供更加全面、便捷的公开服务。三是补缺漏,提水平。要进一步细化、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接受公众、社会媒体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加强和改进薄弱环节,提升工作实效。四是着手准备审计结果公开的相关工作,明确公开的内容、方式、渠道等,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相关说明事项。如对该年报有疑问,请与泉州市丰泽区审计局联系(地址:泉州市津淮街31号丰泽区公务大楼七楼,邮编:362000,电话:22508690,电子邮箱:fzsjj704@163.com)。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