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4-0100-2024-00002
- 发布机构:丰泽区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02
关于公布泉州市丰泽区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的通告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无证明城市” 建设,根据《泉州市丰泽区建设“无证明城市”试点工作方案》要求,泉州市丰泽区司法局牵头组织我区政务服务业务主管部门,在《福建省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泉州市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基础上,对我区政务服务所涉及证明事项进行了梳理,梳理结果经区司法局、区发改局、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审核,区级各政务服务业务主管部门确认,各相关方面就我区保留的证明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现将《泉州市丰泽区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予以公布。
泉州市丰泽区司法局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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