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31-0100-2024-00019
    • 备注/文号:泉丰市监〔2024〕77号
    • 发布机构: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13
    泉州市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下半年泉州市丰泽区企业年报和经营行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9-18 12:00

    各股室、市场监管所:

      为贯彻《2024年下半年福建省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部署,按照泉州市丰泽区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安排,现制定《2024年下半年泉州市丰泽区企业年报和经营行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请结合辖区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泉州市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3日

      

    2024年下半年泉州市丰泽区企业年报和经营行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根据《2024年下半年福建省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综合抽查实施方案》部署,以及我区年度联合抽查计划安排,现就2024年下半年泉州市丰泽区企业年报和经营行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作如下安排:

      一、工作目标

      通过抽查企业年报等公示信息和相关生产经营行为,持续推进精准有效、公平公正、文明有序监管,不断优化依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实施“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综合抽查,及时发现并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规范提升一批企业,有效促进一个行业一类产业高质量发展,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减轻企业负担,大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有效维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抽查任务安排

      (一)抽查比例

      根据年度抽查计划,以及今年以来任务实施情况确定抽查比例,确保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去年年底企业实有数的3.5%。

      (二)抽查对象

      通过福建省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进行检查。任务按全行业A、BC、D信用等级各1%2.5%3%3.52、C、D信用等级各5抽取检查对象。

      (三)抽查内容

      1.企业公示信息。检查企业2023年度年报公示信息、即时公示信息。

      2.“1+X”专项督查。对抽查对象中属于内资企业的宾馆饭店、商场超市等,检查其2024年相关经营行为及其提供的会计凭证、财务报告以及其他会计科目资料;依职权检查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或党员干部个人是否存在奢侈消费、定点消费、使用公款定期支付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3.企业有关许可登记事项。对企业相关事项办理许可登记情况,及该事项持续合法情况进行检查。

      4.企业取用水、节水等其他经营行为检查。

      (四)任务分工

      下半年企业年报和经营行为联合抽查由我局通过福建省市场监管智慧一体化平台“双随机抽查”模块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执法人员,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任务实施。

      区农业农村局、商务局、统计局、人社局在接收我局抽取的名单后,需确认本部门参与检查的对象名单,且随机选派至少一名执法人员参与联合检查,并将确认后的检查对象名单和执法人员名单反馈至我局。

      区农业农村局、商务局、统计局、人社局的检查结果需由各参与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福建)(政务外网公用网络区,网址http://59.204.14.206:8070/msip-portal/#/openLogin)录入,将检查信息归集到企业名下对社会公示。

      三、时间阶段安排

      (一)组织部署阶段(即日起至9月15日)

      加强沟通协调,确定参与联合抽查部门,印发抽查实施方案,明确抽查范围、对象、内容、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对抽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集中检查阶段(9月16日—11月30日)

      我局牵头抽取检查对象,各参与部门随机抽取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任务实施。各检查组要按照《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暂行办法》等规定的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程序与要求,依法规范实施检查,增强检查实效,确保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集中检查工作。

      (三)公示结果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

      各检查组要按照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示检查结果的要求,在检查结束后尽快综合形成检查结论,在12月20日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公示抽查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综合监管,紧扣确定检查对象精准公平、检查方式综合智慧、检查过程文明有序和检查链条完整闭环“四个环节”,紧盯减轻企业应对检查和基层监管工作负担“两个减负”。进一步规范各类监管执法行为,坚决防止“无依据”随意性检查、“走过场”式检查、选择性检查、超频次检查。

      (二)精心组织实施

      我局负责牵头细化抽查工作措施,组织协调做好抽查对象名单抽取、梳理分类、开展检查和情况汇总报送等工作,并做好市场监管领域企业的相关许可事项和相关经营行为等检查、开展“1+X”专项督查。

      (三)加强协调配合

      各检查组要负责与相关联合检查部门执法人员联系,协调安排检查计划、检查时间、检查路线,确保按时完成抽查任务。在任务实施过程中,要加强信息沟通,协调联合抽查的人员调配、结果处理等,密切横向纵向协作,充分发挥综合监管优势,提升监管成效。对同一检查对象的抽查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并实施检查;需要企业提供的证照、财务等资料,要一次告知检查对象;做到“上一次门、查多项事”,减轻企业负担。

      (四)严肃纪律要求

      要严明工作纪律、群众纪律、保密纪律,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检查有关要求,要按照规定的检查程序和流程,依法规范、严谨负责实施检查,注意文明用语,杜绝选择性执法、频繁式执法、形式主义执法等不当监管执法行,做到监管为民、文明执法。在检查中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不得接受企业宴请或赠送的礼品,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加强总结提升

      各检查组要认真汇总检查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于12月17日前,将下半年联合抽查工作总结材料报送区局信用股,以便汇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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