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31-0100-2024-00017
    • 备注/文号:泉丰市监〔2024〕70号
    • 发布机构: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23
    泉州市丰泽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机动车检验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4-08-26 11:19

    各股(室 )、所、执法大队:

      为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深化整治机动车检验市场乱象,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机动车检验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市监检测发〔2024〕53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的部署要求,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收费行为

      要广泛开展“不得将‘尾气检测费’打包进纯电动汽车‘年检费’一并收取”等收费政策宣传和提醒告诫,并以投诉举报为切入点,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未真实提供服务打包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良好机动车检验市场价格秩序。

      二、提升执法和服务水平

      要结合2024年度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联合生态环境、公安交警等部门,按不低于50%的比例对机动车检验机构开展检查,加强线索摸排和分析研判,实施精准执法,严厉查处机动车检验检测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两张清单”制度,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又推进服务型执法,确保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加强信用监管

      要严格执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原则,将各有关部门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推送相关经营主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统一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记录于对应经营主体名下并依法公示,加强社会监督。同时,依法依规做好有关经营主体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开展信用惩戒。

      

     

    泉州市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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