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31-0100-2024-00009
- 发布机构: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20
各股室、各市场监管所:
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书已经于2021年5月17日全面委托下放各市场监管所登记审批,由于近几年人员变动频繁,现对市场监管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审批事权进行调整。
一、 总体要求
为了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好事权清单和责任清单,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经营管理办法》,坚持“能放就放、能简就简、能优则优”总体要求,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简政放权,经研究,决定对全面委托下放基层市场监管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审批事权进行调整,调整后情况如下:
(一)基层市场监管所承担辖区内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登记审批(含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单位食堂)。
(二)基层市场监管所承担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书审批。
二、各市场监管所受理人员、场所勘察人员、审批人:
单位 |
受理人员 |
场所勘察人员 |
审批人 |
东湖所 |
庄冬冬 |
陈贵鹏、赖莹毅 |
陈贵鹏 |
城东所 |
郑晓玲 |
付奕春、陈 昂 |
吴灿煌 |
清峰所 |
吴一芳 |
吴一芳、陈长水 |
吴一芳 |
丰泽所 |
林宇鑫 |
蔡国辉、纪洪江 |
郑希阳 |
泉秀所 |
洪若微 |
沈艺林、胡 玮 |
倪闽晋 |
东海所 |
陈海容 |
吴辉明、罗林波 |
廖建明 |
今后如遇人事变动,相关工作由市场监管所相应负责同志接替,不再另行通知调整。
三、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的领导。行政审核审批是联系群众的窗口和形象,是服务企业发展的具体行动,各单位要从全局的高度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的领导,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精的干部充实到窗口前台,提高窗口的综合服务能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程序,完善工作流程,优化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按照五级十五同要求开展工作。
2.做好行政审批任务的衔接工作。各相关股室要积极主动和监管所共同做好承接及下放的各项工作,审批窗口做好人员帮带和培训工作,各监管所对审核、审批工作加强政策研究,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完善各项制度和监管措施,做到无缝衔接、有序实施,确保行政审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泉州市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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