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31-0100-2023-00020
- 备注/文号:泉丰市监〔2023〕76号
- 发布机构: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0-12
为贯彻《2023年下半年福建省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部署,按照泉州市丰泽区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安排,现制定《2023年下半年泉州市丰泽区企业年报和经营行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请结合辖区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泉州市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下半年泉州市丰泽区企业年报和经营
行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根据《2023年下半年福建省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部署,以及我区年度联合抽查计划安排,现就2023年下半年泉州市丰泽区企业年报和经营行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作如下安排: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夯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工作机制,持续整合抽查任务实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落实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差异化抽查,突出监管重点,提高监管精准性。
二、抽查任务安排
(一)抽查比例
根据年度抽查计划,以及今年以来任务实施情况确定抽查比例,确保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去年年底企业实有数的3.5%。
(二)抽查领域
突出对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以及消费投诉举报频发领域等重点对象的抽查,对风险分类级别高和违法失信企业提高抽查比例;对风险分类级别低和诚信守法企业降低抽查比例。任务按全行业A、B信用等级各2%、C、D信用等级各4%抽取检查对象。
(三)检查内容
1.企业公示信息,检查企业2022年度年报公示信息、即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2.“1+X”专项督查,对抽查对象中属于内资企业的宾馆饭店、商场超市等在2023年1月-6月期间的相关经营行为及其提供的会计凭证、财务报告以及其他会计科目资料进行检查;
3.企业许可登记事项,检查企业的相关事项办理许可登记及该事项是否持续合法情况进行检查;
4.企业取用水、节水等其他经营行为检查。
(四)任务分工
下半年企业年报和经营行为联合抽查由我局通过福建省市场监管智慧一体化平台“双随机抽查”模块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执法人员,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任务实施。
区农业农村局、商务局、统计局在接收我局抽取的名单后,需确认本部门参与检查的对象名单,且随机选派至少一名执法人员参与联合检查,并将确认后的检查对象名单和执法人员名单反馈至我局。
区农业农村局、商务局、统计局的检查结果需由各参与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福建)(政务外网公用网络区,网址http://59.204.14.206:8070/msip-portal/#/openLogin)录入,将检查信息归集到企业名下对社会公示。
三、时间阶段安排
(一)组织部署阶段(
加强沟通协调,确定参与联合抽查部门,印发抽查实施方案,明确抽查范围、对象、内容、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对抽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集中检查阶段(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抽取检查对象,各参与部门随机抽取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任务实施。各检查组要按照《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暂行办法》等规定的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程序与要求,依法规范实施检查,增强检查实效,确保
(三)公示结果阶段(2023年11月底前)
各检查组要按照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示检查结果的要求,在检查结束后尽快综合形成检查结论,在2023年11月底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公示抽查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部署
按照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规范化的要求,统筹谋划、周密部署,有序推进抽查工作开展。各参与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深化双随机监管全流程整合,组织开展抽查检查,确保任务按时完成并公示。
(二)加强协调配合
各检查组要负责与相关联合检查部门执法人员联系,协调安排检查计划、检查时间、检查路线,确保按时完成抽查任务。在任务实施过程中,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协调联合抽查的人员调配、结果处理等,密切横向纵向协作,充分发挥综合监管优势,提升监管成效。各部门对同一检查对象的抽查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并实施检查;需要企业提供的证照、财务等资料,要一次告知检查对象;做到“上一次门、查多项事”,减轻企业负担。
(三)加强总结提升
各检查组要认真汇总检查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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