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8-0100-2024-00010
    • 备注/文号:泉丰人社〔2024〕32号
    • 发布机构:区人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10
    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和谐同行”企业培育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4-05-10 10:13

      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的决策部署,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促进全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和谐同行”企业专项培育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4年,全区对50家企业进行点对点培育,力争80%的培育企业达到用工管理规范、民主协商机制健全、和谐共赢理念融入企业文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达到《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标准要求,进一步弘扬和谐劳动关系价值理念。

      二、具体措施

      (一) 制定培育方案。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应在2024年5月25日前制定培育企业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在培育方案制定中要明确培育对象、培育方式、时间安排和责任分工等内容,确保方案切实可行,利于实施。培育对象(任务数详见附件)重点从劳动用工管理、民主协商机制或企业关爱职工、和谐文化建设等方面有待提高的劳动密集型民营企业中选取,优先选取在本地区或本行业有一定影响力、代表性的企业或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培育对象80%以上为规模以上企业。

      (二)明确督导分工。5月至9月,区三方各成员单位负责对各街道培育企业的督导工作,明确对各街道督导工作的分工,其中区人社局负责督导东海街道、城东街道;区总工会负责督导东湖街道、丰泽街道;区企联负责督导北峰街道、清源街道;区工商联负责督导泉秀街道、华大街道。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对所辖区域企业的培育。

      (三)开展挂钩服务。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要对选取的培育对象开展点对点挂钩帮扶,定期主动到挂钩单位进行指导、主动服务,形成挂钩服务档案。对劳动用工实施情况好的企业要着重培育和发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对劳动用工复杂、困难矛盾较多的企业要加强用工指导和服务,营造良好用工环境,稳定劳动关系。

      (四)总结提升。10月底前,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组织开展活动实施情况自查,查摆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分析总结培育行动开展情况,对指导单位指出和活动开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11月29日前,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总结活动经验做法报区三方办,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区三方办指导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统筹做好企业培育行动相关工作,指导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开展企业培育行动,及时研究解决活动开展中遇到的问题。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要加强沟通,精心组织,统筹制定本街道企业培育行动方案,确定培育企业名单和培育指导单位,及时汇总上报行动实施开展情况,确保活动各项内容落实。

      (二)增强培育实效。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在选取企业时要与企业充分沟通,重点对需要帮扶的企业提供支持,结合企业实际增加个性化培育内容,进行点对点培育,进一步了解企业在劳动用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的存在困难,制定有针对性政策,帮助企业解决相关问题,提高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识,充分调动企业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三)周密组织实施。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要落实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形成合力,认真组织,周密实施,确保活动扎实有序有效。活动开展过程中,及时将培育活动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报区三方办。培育企业情况将纳入丰泽区2024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情况的考评内容。

      附件:丰泽区“和谐同行”企业培育分配表

      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丰泽区总工会

      丰泽区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      丰泽区工商业联合会

      2024年5月10日

      附件

      丰泽区“和谐同行”企业培育分配表

      街道

      培育企业户数

      东海

      8

      城东

      8

      北峰

      7

      华大

      5

      东湖

      5

      丰泽

      5

      泉秀

      7

      清源

      5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