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4月21日)
泉州市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本指南。
本《指南》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网”网站中“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信息公开专栏”上查阅本《指南》。
泉州市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是全区农业、水利、海洋与渔业工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相关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在“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网”网站中“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信息公开专栏”,网站地址为http://www.qzfz.gov.cn。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信息的方法
主动公开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直接从“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网”网站中“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信息公开专栏”上查阅或下载。
二、 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受理机构
泉州市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咨询电话:0595-22572027
传真号码:0595-22506625
通信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31号丰泽区政府东楼409办公室
邮政编码:3620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12:00、15:00至18:00(夏时制),8:00至12:00、14:30至17:30(冬时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内容的要求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请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三)申请的渠道
申请人可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时限予以处理。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前往受理机构向工作人员当面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如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经申请人口头提出,可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
2.邮寄提交
申请人可从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丰泽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后附身份证明邮寄,收件人请填写“泉州市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网络申请
网络申请地址:http://www.quanzhou.gov.cn/qzitp/v2/index.jsp。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