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5-0100-2024-00012
- 备注/文号:泉丰政民〔2024〕4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丰泽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26
泉丰政民〔2024〕48 号
泉州市丰泽区民政局关于2024年度养老服务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泉州市百龄帮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泉州市“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2024年泉州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2024〕1号)、《泉州市民政局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民养老〔2022〕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福建省纪委监委关于“整治公建民营等养老机构服务不规范问题,推动养老服务质量提升”点题整治内容,对全市养老机构贯彻落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福建省养老机构备案管理办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政策法规情况,2024年6月21日,丰泽区民政局联合丰泽区住建局、市场监管局,依托省养老服务综合信息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 避难逃生窗未设置破窗锤;
2. 未制定防止兜售保健食品、药品的相关制度,未开展相关培训;
3. 食堂留样冰箱未上锁,留样克数未达标;
4. 仓库大米未离墙离地,标签标识未规范;
5. 厨房调味品未贴标识及时间日期,更换的衣服乱丢放,厨房门双向相通;
6. 食堂灭蚊灯摆放位置不规范;
7. 营业执照未上墙。
二、下一步整改要求
近年来,省、市两级民政部门持续、深入推动养老机构跨部门监管工作,先后出台了“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一件事”等方面政策,同时,省、市两级纪委监委连续两年把公建民营等养老机构服务不规范问题列入“点题整治”工作内容,要根据《泉州市民政局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泉州市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民养老〔2022〕12号)、《丰泽区深化“整治公建民营等养老机构服务不规范问题推动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方案》,持续、有效地推进我市养老机构提升服务安全和质量。
(一)提高认识。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促进我区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切实保障在院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
(二)抓好整改。各养老服务机构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开展整改,对可以立即整改的于检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及整改责任人。
(三)强化监管。丰泽区民政局将联合相关主管部门对检查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要把责任主体落实到位,建立定期督查和通报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
整改报告请于6月28日前报送丰泽区民政局社会保障股。
联系人:小杨
电话:0595-22508533
邮箱:fzq22508533@163.com
丰泽区民政局
2024年6月25日
抄送: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
泉州市丰泽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4年6月2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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