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5-0100-2023-00025
- 备注/文号:泉丰政民〔2023〕65号
- 发布机构: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0-26
各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
为全面推进全区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闽民养老函〔2019〕126号)、《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泉丰政办综〔2020〕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编制、完善《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请各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局相关股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关于民政领域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加大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解读回应,扩大群众参与,增强公开时效,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泉州市丰泽区民政局
2023年10月26日
泉州市丰泽区民政局 2023年10月2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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