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14-0100-2024-00006
- 备注/文号:泉丰教〔2024〕10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09
各中学: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闽教办基〔2024〕8号)《泉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泉州市初中新生均衡编班工作的通知》(泉教中〔2024〕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区初中学校办学行为,切实保障教育公平公正,构建良好的教育生态,2024年秋季起全区初中学校新生严格执行均衡分班政策,现将《2024年丰泽区初中学校新生均衡编班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校遵照执行。
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
2024年8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年丰泽区初中学校新生
均衡编班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初中学校办学行为,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树立教育良好形象,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依法依规组织实施,所有学生纳入分班范围,严禁初中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二)统一推进原则。初中新生均衡编班由区教育局通过“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统一组织实施均衡编班。编班结果形成后,区教育局将编班结果导出打印交给辖区区属初中学校。
(三)公正公开原则。做到公开编班方案、公开编班过程、公开编班结果,确保编班工作规范运行。编班结果产生后在校内公布,方便家长、学生查询。学校要公布咨询电话,及时解答家长疑惑。
(四)基本均衡原则。坚持“班生额、男女比例、毕业小学等基本均衡”原则,确保各班级生源基本均衡。同名学生分开编班,双(多)胞胎原则上参与均衡编班,如有捆绑需求的,须提前向学校申请,由初中学校做好摸底登记。
(五)科学稳定原则。已编好班级的学生名单三年内不中途变动,特殊情况下确需调整班级的,学校须报区教育局核准后进行。
二、工作组织
(一)学校层面
一是履行主体责任。校长是均衡编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应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均衡编班工作领导小组,对编班工作进行集体讨论决策。
二是导入编班信息。学校按照操作指南要求,填写、校对、导入参与编班的学生信息,包括学生总数、男女生数、同名学生数,并对申请捆绑双胞胎的考生做好标识,并设置班级总数。
三是均衡配置师资。学校按照任课教师的业务水平、年龄结构和综合素质等情况平衡搭配任课教师,确保各班级任课教师团队基本均衡。
(二)区教育局层面
一是审核编班信息。通过“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事先审核学校导入的编班信息;并在均衡编班现场,再次就编班基本信息向各相关学校作最终确认。
二是组织现场均衡编班。区教育局指定地点,统一对各初中学校进行均衡编班。编班过程邀请学校负责人、初一段长、家长代表、学校责任督学等参与现场监督,并邀请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指导。编班结果以“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产生结果为准。编班名单形成后,区教育局工作人员现场打印、盖章后交付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存档备查。因特殊原因未及时参与、需要在后期予以补编班的学生,由学校按照上述操作导入相关学生信息,区教育局结合班级人数情况等再次按照编班步骤执行编班。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区教育局已将初中新生均衡编班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并将结合期初工作检查、招生入学检查等工作,随机抽查均衡编班工作落实情况。对在均衡编班工作上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区教育局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等处罚。对公办学校,还将依规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对民办学校,依法依规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对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切实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教育生态。
三、其他工作安排
1.各学校初中新生名单须于8月22日前导入完毕。
2.2024年初中新生均衡编班在8月25日前完成。现场均衡编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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