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14-0100-2023-00011
    • 备注/文号:泉丰教组〔2023〕2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14
    中共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二组进驻区教育局党组开展巡察的通报
    时间:2023-12-15 10:54

    区教师进修学校,各中小学、职校、幼儿园,局机关各股室: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安排,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区委巡察组自20231211日起进驻,对丰泽区教育局党组进行为期45天左右的巡察。现将相关工作事项及要求通报如下,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

    一、巡察内容

    本次巡察的主要对象是丰泽区教育局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本次巡察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察要求,重点督查检查“四个聚焦”(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进一步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聚焦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聚焦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聚焦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的落实情况。

    二、巡察方式

    按照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通过听取汇报,与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被巡察单位的有关会议,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以适当方式到被巡察党组织的下属单位了解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等方式开展工作,并对干部群众反映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

    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8815989002,巡察组监督电话22500568,专门邮政信箱:泉州市A094号邮政信箱同时在丰泽区行政服务中心(树脂大楼)北门保安室入口处设立联系信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20: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124日。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要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区委巡察组的工作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做好巡察各项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把接受巡察监督的过程变为找差距、补短板、凝共识、促发展的过程。各股室要细化分工,增强时序观念,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

    2.做好保障。要加强与巡察组的沟通对接,诚恳接受巡察组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坚决按照巡察组的要求,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各责任股室要认真细致地做好相关会议、座谈、走访活动,详实无误地提供各类文件、文字资料,为巡察组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3.严守纪律。要坚持党性原则、增强纪律观念,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认真落实责任分工,遇重大事项要第一时间向局党组报告。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随意散布、传播区委巡察组工作情况,防止造成不良影响。

     

     

    中共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党组

    20231214

     

     

     

     

     

     

     

     

     

     

     

     

     

     

     

     

     

     

     

     

    抄送:区委巡察办。

    中共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党组            2023 12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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