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丰工信〔2025〕 3 号
泉州市丰泽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www.qzfz.gov.cn)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栏目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泉州市丰泽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树脂研发展示中心9楼,邮编:362000,电话:0595-22508158,传真:0595-22508136,电子邮箱:22508158@163.com)。
一、 总体情况
(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24年5月,区委、区政府实施一轮的机构改革,组建区工信局,划入原工信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职能,根据省、市、区文件要求及相关职能调整,区工信局及时更新网上政务信息,重点推进企业技术改造、人工智能、行政审批等工作的信息公开。强化政务网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严格按照法定的范围和时限要求主动公开相关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信息并于每年1月20日前发布本单位政务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重大活动、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解读等信息,帮助企业了解最新最全的惠企措施。
(二)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 抓好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一是切实做好政策性文件公开。今年来在丰泽区政府网上公开我局发布的《泉州市丰泽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泉丰工信科〔2023〕8号)等16份文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二是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编印、发放400本《省市区惠企政策汇编》,采用把企业找来讲解、上门宣讲等各种形式,把政策直接传递到企业,促进各项惠企政策落到实处。同时。运用丰泽区企业QQ群、邮箱、短信等媒体、方式广泛宣传解读政策,提高政策公开透明度,累计在丰泽区企业QQ群上发布惠企政策文件信息219条,促进扶持政策全覆盖。2024年开展2场政策申报辅导活动,举办2场政企座谈会,累计兑现各级各类惠企政策资金1280万元。三是开展惠企政策项目网上公开推广工作。围绕省、市政府提出的惠企政策项目网上公开申报办理的要求,凡符合市、区扶持奖励的项目,一律登录网站“泉州市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平台”进行申报、筛选、公示等程序办理,公开、便捷、规范、公平地保证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能享受各项扶持奖励政策。
2. 强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一是认真按照“三定”方案规范权责清单,梳理好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主项名称,设定依据、服务对象、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表单、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情况,并与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内相关事项进行绑定及公开。二是规范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了本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决算、本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等财务信息,保证了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三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公示。组织实施陆上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设施保护、民爆物品等抽查工作共3次。严格遵循“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检查活动做到“一抽查一公示”及时在政府网站公示。
3. 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服务水平。一是主动公开政策、访谈等政务事项,发动企业通过政府网站了解政务要闻。二是配合区政府办推进政府网站互联网协议第六版及信创改造工作。三是征集各单位公共数据资源,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开发工作。
(三)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
进一步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在丰泽区政府门户网站和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布我局的机构职能、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等。
(四)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成员,指定具体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明确工作任务、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
(五)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网站建设方面,依托“丰泽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下区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依申请公开”等4个二级栏目。积极运用丰泽区企业发展QQ群、邮箱、短信等媒体、方式广泛宣传惠企政策。信息查阅场所建设方面,依托在区档案局专门设置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以满足公众复印、网上查询、咨询服务等需求。
(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本局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本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参加区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同时组织下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举办的经济师和工程师培训,年度参训人数总计达10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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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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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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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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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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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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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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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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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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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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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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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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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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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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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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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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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信息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广度、深度不够。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提高局各股室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及时查缺补漏,不断完善公开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辖区主管企业熟悉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参政议政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数为0条,且当年度内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泉州市丰泽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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