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3-0100-2024-00010
- 备注/文号:泉丰工信〔2024〕43号
- 发布机构:区工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14
泉州市丰泽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调整安全
生产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
局各股室:
为更好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根据机构设置、人事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泉州市丰泽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叶伟廷(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傅永生(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娟(副局长)
李凌峰(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玉辉(党组成员、一级主任科员)
苏国伟(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魏斌(党组成员)
王鸿榔(一级主任科员)
成员:刘如婷(办公室主任)
吴雅斯(经济运行股负责人)
王振涛(信息技术发展股负责人)
尤晓龙(工业发展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工业发展股,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如遇人事变动,由接任者继任。
附件:泉州市丰泽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分解方案
泉州市丰泽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13日
附件
泉州市丰泽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分解方案
根据机构改革“三定”职责及《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委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通知》(泉丰委〔2022〕55号)、《泉州市丰泽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分工的补充通知》(泉丰安委〔2024〕4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主要承担陆上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和民爆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同时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工业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及“上下对应”等原则,现将局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局主要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局长为全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局的安全生产管理负总责。
(二)严格执行市工信局和区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部署,加强对本局干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考核。
(三)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签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切实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四)督促检查局各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工作检查。
(五)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调整充实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经费,听取安全工作汇报,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六)主持召开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和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七)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四不放过”原则。
(八)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安全生产重要工作任务,组织实施局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党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政策及措施。
(二)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等,常态化指导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党组主要领导每半年至少亲自带队开展1次安全生产工作检查。
(三)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范围,并作为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晋职晋级、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四)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思想宣传工作之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
三、局分管安全工作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协助局长抓好本局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制定、审核本局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严格执行市工信局和区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的部署,执行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
(三)每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不少于4次,督促落实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综合组织实施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四)受局长委托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部署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工作任务。
四、局分管业务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协助局长抓好本局的安全生产工作,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分管业务(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二)组织制定、审核所分管业务(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三)每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不少于4次,督促落实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具体组织实施所分管业务(行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四)严格执行市工信局和区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的部署,执行相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并督促分管股室认真贯彻落实。
(五)落实区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和局长委托的安全管理工作任务,负责所分管业务(行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五、内设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
1.协助局领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制度,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核稿、送审、印制。落实政府公文网络传输的安全管理工作。
2.在编制年度资金预算时,同时把安全生产经费列入本单位预算项目上报,提供相关经费保障。
3.承担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检查机关落实防台风、防汛、节假日值班制度。负责机关办公场所安全保卫、防火、防盗等工作。
4.负责提出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人员意见,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考核奖励的重要内容之一。
5.负责提高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二)工业发展股
1.贯彻落实市工信局、区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修订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梳理、统计、上报安全生产有关工作数据和总结材料,研究拟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及目标责任。
3.支持工业企业安全技术改造项目,在产业结构升级和布局调整中,严格限制和淘汰工艺技术落后、安全风险高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4.依法承担民爆行业生产销售环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做好装备工业、民爆器材和电子信息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依法承担陆上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履行陆上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行业管理职责,依照职责负责陆上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督促陆上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安全管理,保障管道安全运行。
6.依法负责民用飞机、民用船舶制造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拼装车、船和特种设备非法生产点。
7.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做好钢铁、有色、黄金、稀土、建材、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盐业、传统工艺美术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8.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做好石油(不含原油、成品油流通管理)、天然气、化工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醇基燃料、混合型燃料生产企业的行业管理,指导督促生产企业加强安全管理。
9.负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生产企业的行业管理,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
10.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工业领域企业做好防暴雨、洪水、台风工作及重大险情处置。
11.承办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经济运行股
1.建立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行调度机制和经济运行应急调度机制,牵头组织协调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生产物资的保障和应急调度。
2.根据应急响应需要,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生产和调运。
3.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指导、协调、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4.承担全区电力设施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全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牵头组织查处危害电力设施的重大违法行为。协调、指导电力部门做好电力调度工作,确保防汛用电。
5.负责加强储能相关产品及系统的生产制造管理,按职责分工配合国家能源部门福建监管办公室负责海上风电、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监管。
(四)信息技术发展股
1.贯彻落实市工信局、区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负责软件、集成电路设计等有关信息化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并督促落实到位,配合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通信。
2.根据《泉州市丰泽区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泉丰防指〔2021〕1号)、《关于印发泉州市丰泽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泉丰政办综〔2022〕33号)等文件要求,在防汛防台风、森林防灭火等工作中,负责牵头应急通信(保障)组,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协调运营商修复受损通信设施,恢复灾区通信。组织协调通信运营商向影响区域的移动电话用户发送防台风公益提醒短信;组织、指导、督促信息化领域企业做好防暴雨、洪水、台风工作及重大险情处置。
抄送:市工信局、区安办。
泉州市丰泽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4年11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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