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3-0100-2023-00007
- 备注/文号:泉丰工信科〔2023〕85号
- 发布机构:区工信科技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9-11
各有关企业:
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进一步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办〔2021〕52 号)规定,(一)对重新认定或直接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20万元奖励,市、县两级按1:1比例分摊。(二)对规模以上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在原有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20万元奖励(再奖励金额不超过该企业上年度财政贡献额),市、县两级按1:1比例分摊。市级奖补资金已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3﹞387号)拨付至企业。
本次下达我区119家企业区级配套奖补资金1250万元,其中:重新认定和直接认定高企奖补资金1190万元、规上企业首次认定高企叠加奖补资金60万元。请企业开具收款收据到丰泽区工信科技局办理拨款。
附件: 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区级配套奖补资金明细表
泉州市丰泽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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