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6-0100-2024-00002
- 备注/文号:泉丰财监〔2024〕1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丰泽区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09
各相关代理记账机构: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闽财会函〔2024〕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开展代理记账机构2023年度执业质量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和对象
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辖区内按照不少于10%比例的代理记账机构开展执业质量抽查。
二、检查的时间安排
专项检查从8月1日起至9月30日结束。
三、检查人员组成
由丰泽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丰泽区税务局选派检查人员,并抽调代理记账行业相关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
四、检查的具体内容
具体指标及得分详见附件2《泉州市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检查评分指标明细表》:
1.代理记账业务人员对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是否熟悉。
2.代理记账机构与客户有关资料交接手续如何办理。
3.代理记账业务人员对所处理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完整性如何审核。
4.代理记账业务人员填制记账凭证是否完整清楚、摘要说明是否简练概括、借贷账户对应关系是否清晰、是否存在任意简化会计账户名称现象。
5.记账凭证是否有专人审核,相关签章是否齐全。
6.代理记账机构是否使用正规版本的财务管理软件、所采取的核算方式和记账方法是否合理、登记账簿是否及时、内容是否完整、如何保障客户的财务数据安全。
7.代理记账机构自身财务制度、内控制度完善情况,是否有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公章或印章使用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
8.若客户需求,代理记账业务人员是否能了解客户的经营方式和生产流程,帮助客户建立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五、其他相关事项
1.对每家被检查的代理记账机构抽取的客户数不得少于3家。
2.请各相关代理记账机构为检查小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时为检查人员提供完整、真实的业务材料。
3.检查期间,检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附件:1.检查代理记账机构名单
2.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检查评分指标明细表
泉州市丰泽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丰泽区税务局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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