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省中考具体报名办法由各设区市制定,报我院备案后向社会公布。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教综〔2013〕3 号)执行。各地应于3月31日前完成中考报名工作,并于5月8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本地区分县(市、区)试卷申报表报送至我院。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2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