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贡献奖励制度实施意见》(闽人口发〔2007〕26号 2007年2月12日)规定,由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组织对往年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请对象进行年审,丰泽区卫生健康局复核,初步确定296人符合贡献奖励扶助的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至4月19日。在此期间,如发现下列人员公示情况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相符的,请在公示后5日内及时举报。
举报电话: 丰泽区卫健局:22508580、22508591
附表:丰泽区2023年度拟发放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贡献奖励扶助对象花名册
丰泽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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