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福建省纬度医疗美容有限公司、许磊、马俊华、泉州丰泽林启迪中西医结合诊所(个体工商户)行政处罚的公示
2024-08-23 18:03 阅读人数:1
案件名称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福建省纬度医疗美容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 福建省纬度医疗美容有限公司 泉丰卫医罚〔2024〕18号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福建省纬度医疗美容有限公司(诊所名称:丰泽纬度医疗美容诊所)未按照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患者胡紫薇、黄真桂的《门诊病历首页》《治疗记录单》《肉毒毒素、填充剂、“水光针”注射美容知情同意书》上无医师签名,患者邱菲娜的《处方笺》《治疗记录单》《肉毒毒素、填充剂、“水光针”注射美容知情同意书》上无医师签名)。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警告,并处罚款15000元 2024/08/23 泉州市丰泽区卫生健康局
医师许磊未按照规定填写病历案 许磊 泉丰卫医罚〔2024〕19号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医师许磊未按照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未在患者胡紫薇、黄真桂的《门诊病历首页》《治疗记录单》《肉毒毒素、填充剂、“水光针”注射美容知情同意书》上签名,未在患者邱菲娜的《处方笺》《治疗记录单》《肉毒毒素、填充剂、“水光针”注射美容知情同意书》上签名)。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警告,并处罚款10000元 2024/08/23 泉州市丰泽区卫生健康局
医师马俊华未按照规定填写病历案 马俊华 泉丰卫医罚〔2024〕20号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医师马俊华未按照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未在患者胡紫薇、黄真桂的《门诊病历首页》《治疗记录单》《肉毒毒素、填充剂、“水光针”注射美容知情同意书》上签名,未在患者邱菲娜的《治疗记录单》《肉毒毒素、填充剂、“水光针”注射美容知情同意书》上签名)。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警告,并处罚款10000元 2024/08/23 泉州市丰泽区卫生健康局
泉州丰泽林启迪中西医结合诊所未按照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 泉州丰泽林启迪中西医结合诊所(个体工商户) 泉丰卫医罚〔2024〕21号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泉州丰泽林启迪中西医结合诊所(个体工商户)(诊所名称:丰泽林启迪中西医结合诊所)未按照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未在患者吴盛平就诊时及时完成门诊病历记录,在为患者吴盛平配药、发药前未填写药品处方,事后为患者吴盛平补写的门诊病历、处方笺中填写的患者姓名为“某某”,并非具体姓名。)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警告,并处罚款10000元 2024/08/23 泉州市丰泽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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