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丰泽林世震诊所行政处罚的公示
2024-08-13 10:07 阅读人数:1
 
案件名称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丰泽林世震诊所未经医师诊查直接对外销售仅限用于就诊患者配方的药品案 丰泽林世震诊所 泉丰卫医罚〔2024〕17号 《福建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 丰泽林世震诊所于2024年6月10日未经医师诊查直接对外销售仅限用于就诊患者配方的药品,获得违法所得15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福建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 没收违法所得15元,并处违法所得1倍共计15元罚款 2024/08/13 泉州市丰泽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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