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基本信息的公示
2023-10-19 16:35 阅读人数:1

为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不断创新公众参与方式,根据国家、省、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现将泉州南新漂染有限公司排放水污染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予以公示。

 

案件名称

赔偿义务人

基本情况

损害鉴定评估情况

磋商及赔偿情况

泉州南新漂染有限公司排放水污染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泉州南新漂染有限公司

2022920日,泉州市丰泽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路成洲工业区路口的泉州南新漂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主要从事毛线、针织物、机织物染整加工,检查时正常生产,泉州市丰泽生态环境局委托科瑞(福建)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的外排废水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废水排放口总磷浓度5.96mg/L,超过《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排放限值(0.5mg/L),超标倍数10.92

经专家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泉州南新漂染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废水,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根据《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基础方法第2部分:水污染虚拟治理成本法》(GB/T39793.22020)、《地表水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方法》(DB35/T 1726-2017)的计算方法,本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额为8201元。

经过磋商,赔偿义务人泉州南新漂染有限公司自愿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8201元,并已缴纳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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