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1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福建省东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迁建项目)
2025-01-21 09:15 阅读人数:1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丰泽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福建省东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5年1月21日—1月26日(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福建省东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迁建项目

  2.建设地点:泉州市东海街道附中路157号鲲鹏国际大厦02层

  3.建设单位:福建省东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市华大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福建省东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迁建项目位于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附中路157号鲲鹏国际大厦02层,租用北京师范大学泉州附属中学附属楼宇(鲲鹏国际大厦二层),进行专业技术检测工作。项目租用面积2224平方米,总投资估算65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租用楼层按功能分区进行装修改造及设备更新采购等。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拟建1套废水处理设施,实验室器皿清洗废水、废水样废水和废气喷淋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宝洲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生活污水、实验室保洁废水、超纯水机浓水及反冲洗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宝洲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废气

  项目实验过程保持实验室门窗关闭,溶液配制、样品处理均在通风橱内进行,通风橱内维持微负压,废气基本全部被收集;消解在通风橱内进行,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套“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处理后尾气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固体样品粉碎、筛分在通风橱内进行,产生的粉尘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入同一套“碱液喷淋”装置处理;溶液配置在通风橱内进行,液相检测、液-质检测等过程产生的极少量有机废气通过设备上方的集气罩收集后与溶液配制废气一同排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药品室、危废室均设置抽气设施,废气抽排入同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3)噪声

  项目夜间不运行。实验过程关闭门窗,采取墙体隔声、综合消声措施,室外的废气处理设施风机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

  项目运营过程应维持各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运转不正常时噪声的增高。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实验废液、废置样品、试剂药品瓶、过期废药品试剂、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包装物、报废仪器及配件、破碎玻璃及职工生活垃圾等。

  实验废液、废置样品、试剂药品瓶及过期废药品试剂采用专用容器盛放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水处理污泥产生后在废水处理设施配套的污泥池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给可利用企业;可回收利用的配件和报废仪器由仪器销售商回收,不可回收的按一般固废处置;未沾染药品的破碎玻璃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沾染药品的破碎玻璃收集至专用收集桶中,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及时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不在实验室贮存。

  实验室内规范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废暂存间,各项固废分类收集暂存后均可得到妥善处理。

  7.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4年12月17日在网站(http://www.eiafans.com/thread-1436295-1-1.html)发布了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于2024年12月25日在网站(http://www.eiafans.com/thread-1436453-1-1.html)发布了第二次环评信息公示,进行报告表全文公示;项目在两次网络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均未收到任何单位和公众反馈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9、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22506087

  地址:妙云街160号丰泽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22号窗口

  邮编:3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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