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北星垃圾转运站迁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开时间:2024年12月10日—12月16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北星垃圾转运站迁建工程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金崎社区(东临滨海街、北临东海污水处理厂)
三、建设单位:泉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市佳盛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为了提高东海片区生活垃圾转运能力,整合区域整体资源,拟将原位于丰泽区东海综合大道南侧、中化加油站北侧的北星垃圾中转站搬迁至泉州市丰泽区东海片区,将东海片区现址上的东海东梅垃圾中转站拆除,在该地块基础上向西北外延新增用地5亩,合并建成北星垃圾转运站。迁建后,北星垃圾转运站设计日转运生活垃圾440吨/天,占地总面积8498m2(约12.75亩),服务范围为丰泽区东海街道片区全域和泉秀街道沉洲社区的生活垃圾,不包括大件垃圾(大型家具、衣柜、床垫等)及有害垃圾。拟规划建设1栋转运站主站房、1栋配套用房及污水处理站、门卫、计量室等,总建筑面积约6089.07m2。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垃圾渗滤液、废气治理设施废水、食堂废水和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转运站化粪池处理,转运车辆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预处理后与其他生产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垃圾渗滤液、废气治理设施废水)、初期雨水一同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分别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泉州市东海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
废气主要来自生活垃圾卸料及压缩工序产生的粉尘、恶臭,污水处理站恶臭、食堂油烟以及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油烟、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等。其中,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及表2中标准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小型规模”排放标准;柴油发电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项目运营过程东南侧临近滨海街一侧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其余侧场界执行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泥、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隔油池浮油及生活垃圾等。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22506087
地址:妙云街160号丰泽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22号窗口
邮编:3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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