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泉州丰泽浦西医院扩建床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开时间:2024年10月25日—10月31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丰泽浦西医院扩建床位项目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街376号1-5楼
三、建设单位:泉州丰泽浦西医院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泉州融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泉州丰泽浦西医院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街376号1-5楼,扩建后项目总投资105万元,项目利用现有院区病房增加住院床位,新增住院床位1张;扩建后全院住院床位数量为20张,门诊接待人数为100人次/天,每年住院病人预计可达2200人次,诊疗科目不变。年工作天数365天,日工作时间12小时。
六、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门诊废水、医疗病房废水、生活废水等,废水先经化粪池处理后再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宝洲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项目外排废水经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其中氨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宝洲污水处理厂处理,宝洲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尾水排放指标参照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质标准后外排。项目废水处理措施基本可行。
2.废气:
项目主要废气污染源为污水处理设施的恶臭废气,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采取加盖封闭,并投放除臭剂,加强污水处理站周边绿化。污水处理设施周边恶臭无组织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相关限值。在采取上述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气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正常社会活动造成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应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噪声排放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南侧临宝洲路主干道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项目的正常运营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院区内均应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废输液袋/瓶集中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污泥投加石灰/漂白粉消毒后集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建设危废暂存间(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污泥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医疗废物暂存间),按要求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七、公众参与情况
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2506087
地址:妙云街160号丰泽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22号窗口
邮编:3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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