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思铭纸业有限公司:
根据你单位报送的由福建泉州融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泉州市思铭纸业有限公司年产包装印刷纸4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泉州市思铭纸业有限公司选址于泉州市丰泽区北峰工业区丰盈路3号,项目总投资50万元,总规模为经营面积2400㎡,进行包装印刷纸的生产加工,年产包装印刷纸400吨。具体建设内容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你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切实有效做好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的前提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泉州市思铭纸业有限公司年产包装印刷纸400吨项目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二、运营期要求
1、废水:
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混凝沉淀预处理后汇同经化粪池处理后生活废水排入市政排污管网由北峰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项目只能设置一个方便监测采样的规范化的排污口。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排入市政排污管网的氨氮应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2、废气:
项目应使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印刷废气及复合废气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取高效废气治理设施对废气进行处理,并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废气应达DB35/1784-2018《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表3企业边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限值。
3、噪声:
生产车间应采取有效的综合消声、隔音措施,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昼间(6:00-22:00)≤65分贝;夜间(22:00-次日凌晨6:00)≤55分贝。
4、废原料空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废活性炭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并及时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机构进行处置。固体废物不得随意堆弃或焚烧,应分类收集、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及时清运。
5、项目应制定确实可行的风险防范措施。
6、总量控制指标:按照《泉州市环保局关于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后做好建设项目总量指标管理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泉环保总量[2017]1号)执行。
7、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未经批准项目不得增设制版、晒版、洗版工序,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8、要求项目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并在项目竣工后按照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请泉州市丰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并按全链条环境监管要求,做好该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18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0595-22506087
通信地址:丰泽区妙云街160号丰泽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22号窗口(生态环境局)
邮 编:3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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