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DFCG[GK]-0820241111
项目名称:泉州数字经济产业园标准园区A区提升工程项目劳务分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0.5234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5234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合同包预算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投标保证金 |
1 |
1-1 |
泉州数字经济产业园标准园区A区提升工程项目劳务分包 |
否 |
1项 |
2505234.00 |
建筑业 |
0 |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 60日历日(工期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应符合项目部进度安排,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采购人进度安排)。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进口产品(合同包1不适用)。节能产品(合同包1不适用)。环境标志产品(合同包1不适用)。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无效投标。(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明细 |
描述 |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 |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期限:2024年12月02日起至2024年12月09日,每天8:30-12:00,14:3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报名方式:福建鼎丰拍卖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法花美社区观音路72号华昇商务中心6楼),现场报名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按约定办理报名手续的投标将被拒绝。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与质疑。
售价:¥300.00 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12月24日上午 9 :30 (北京时间);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体育街西辅路801号华创园7层)
五、开启
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12月24日上午 9 :30 (北京时间)
地点: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体育街西辅路801号华创园7层)
六、公告期限
自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联系人:小苏 / 0595-22588126
邮箱:dingfeng0702@126.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泉州丰泽城建恒丰建筑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
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905086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鼎丰拍卖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法花美社区观音路72号华昇商务中心
联系方式: 小陈、小魏 0595-225881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小魏
电 话:0595-22588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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