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区财政局关于2024年度代理记账机构 执业质量检查结果公告
2024-09-26 10:55 阅读人数:1

为加强对会计行业中介机构的监管责任,规范会计代理记账市场秩序,促进会计代理记账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闽财会函〔2024〕3号)精神,2024年8月8日我局联合税务局印发《泉州市丰泽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丰泽区税务局关于开展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检查通知》(泉丰财监〔2024〕15号),并派出专项检查组,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随机抽选,从全区会计代理记账机构中随机抽取20家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进行执业质量检查。

本次检查结合各被检查单位的实际情况,采用上门实地察看、查阅各类资料、询问访谈、延伸检查等方式,对代理记账机构的基本情况、经营管理状况、代理记账质量进行专项检查。

一、基本情况

会计代理记账是指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接受独立核算单位的委托,代理其办理会计业务的一种会计中介服务。丰泽区截至2024年8月已取得代理记账许可执业资格的代理记账机构共有378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随机抽选,我局采用随机摇号的方式从代理记账机构中随机抽取20家作为2024年度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检查的检查对象。

本次检查从代理记账机构的实际业务来看,代理记账范围有较大的局限性,机构代理的内容比较有限,主要集中在账务处理、代理报税、代理报表等内容。

   二、存在问题

   (一)机构管理方面的问题

    1、部分代理记账机构与客户签订代理记账合同存在没有加盖公章和签订日期的情况。

    2、部分代理记账机构存在与客户交接资料手续不规范的情况。如:交接单内容不完整,交接单未与客户单位签字。

    3部分代理记账机构内控制度不完善,未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公章或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将客户原始凭证及印章随意叠放,未予以妥善保管。

  4、部分代理记账机构未将总账和明细账及时打印装订成册。

  5、部分代理记账机构未按规定公示代理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服务费用无明确的定价依据。

   (二)代理记账质量方面的问题

    1、部分代理记账机构费用支出报销不规范或未附费用支出报销单的情况。

    2、记账凭证审核人签章不齐全,记账凭证存在审核人未签章现象。

    3、税金计提未附附件,代理记账客户部分存在计提税金凭证未附相应的申报表及其相关附件。

    4、发票开具不规范,漏填客户税号。

    5、工资表无制表人、领款人及相关领导签字审批。代理记账客户存在工资表未有制表人、领款人及相关领导签字审批,代账会计应尽到提醒客户做到规范内控签字流程的责任。

    6、部分代理记账机构与客户签订代理记账合同不规范。

 区财政局将持续发挥会计中介机构执业监督作用,今后将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实地检查,多部门联合执法,建立健全协同共治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我区代理记账机构合法合规经营能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泉州市丰泽区财政局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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