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4年9月10日上午,丰泽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泉州市丰泽某艺品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人员到现场时该企业正在进行生产作业。经查该企业存在:1.使用非水性油漆的调漆间、喷漆室及不饱和树脂调浆室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且未规范设置通风设施和苯、甲苯、二甲苯“三合一”浓度探测报警器;2.生产车间和员工宿舍疏散通道堵塞、无标志明显的出口标识。其行为涉嫌违反《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八条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处罚情况
丰泽区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和《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版)》的规定,对泉州市丰泽某艺品有限公司处人民币肆万元(¥40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林某某)处人民币叁仟元(¥3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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