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丰政文函〔2024〕63号
答复类别:A类
关于丰泽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41号提案的答复函
尊敬的林菁瑜代表:
您在丰泽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交的第1141号提案《关于促进我区旅游民宿发展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发挥资源优势,满足多样需求
为充分发挥我区旅游资源优势,加强对我区旅游民宿的管理,促进产业规范有序发展,结合丰泽实际,我区出台《丰泽区促进旅游民宿规范发展实施意见(试行)》,推动旅游民宿规范化管理,支持旅游景区、景点周边,依法依规开展旅游民宿集聚区试点和示范区建设。出台《丰泽区推动酒店住宿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推进酒店住宿业高质量发展,加快中高端酒店品牌招商入驻,打造本土酒店住宿业品牌,盘活闲置资源,补充我区旅游住宿市场需求,提升旅游住宿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满足广大消费者多层次、特色化、个性化需求。
二、推进民宿发展,提升旅游体验
为推进丰泽旅游民宿规范高品质发展,推动丰泽区旅游住宿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区拟进一步扩大旅游民宿申办范围,引导鼓励根据辖区A级景区、世遗点及蟳埔民俗文化村(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海丝文化等特色文旅资源分布情况,发展特色精品旅游民宿。积极构建文旅产业多元化经营模式,推动旅游民宿建设与地方特色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稳步推进旅游民宿改造提升工作,鼓励打造区域旅游民宿集群,增加丰泽旅游体验度和游客满意度,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监督引导,助推高质量发展
我区开展规范民宿市场联合排查整治行动,对辖区现有以民宿名义经营的小型住宿载体是否申办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有无民宿备案、自建房改建手续是否合规、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开展重点摸排,促进旅游住宿行业良性有序发展。由区直多部门联合发函敦促携程、飞猪、美团等网约平台对部分违规在住宅小区内开展民宿经营、未按要求申办特种行业许可证的住宿接待单位进行下架处置,督促平台加强对经营者经营资质核验,合力维护丰泽旅游市场秩序,共同提升丰泽城市品质和形象。
感谢您对我区旅游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就我局的各项工作提出真知灼见,积极出谋献策,共同推进我区文体旅游事业蓬勃发展。
分管领导:黄 扬
经办人员:蔡莉莉
联系电话:22508980
泉州市丰泽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5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