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丰政文函〔2024〕66号
答复类别:B类
关于丰泽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30号提案的答复函
尊敬的郭斌代表:
您在丰泽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交的第1030号提案《关于保护和利用高架桥下空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发挥“后申遗时代”世遗之城中心区资源优势,提升区域文旅融合发展水平,推动丰泽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区制定“文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发挥辖区文旅资源优势,盘活现有文旅资源,优化城市文旅空间布局,探索新业态、新产品。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我区将配合市停车办等有关部门对桥下空间开展普查工作,深入摸清辖区高架桥底数,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探索推进高架桥下空间利用新模式。并结合“智能化”停车管理体系建设,将高架桥下已建成的停车场纳入城市停车综合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平台,加强运营监管,依照停车服务管理规定和收费标准实施收费管理。
为保护、利用好高架桥下空间,我区将借鉴其他省市高架桥下停车场建设及运营经验,结合丰泽实际,配合推动开展高架桥下建设停车场可行性调研,开展安全评估论证,对切实不影响各方面安全的,组织专业队伍进行规划设计,引用社会资本投入建设、运营管理,逐步推进高架桥下停车场建设,有效盘活桥下可利用空间,探索打造特色文旅空间,推动文旅产业融合发展。
感谢您对我区文旅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就我局的各项工作提出真知灼见,积极出谋献策,共同推进我区文体旅游事业蓬勃发展。
分管领导:黄 扬
经办人员:蔡莉莉
联系电话:22508980
泉州市丰泽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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