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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数字经济产业园二期配套人才公寓项目剩余石方资源处置方案
2024-02-04 16:35 阅读人数:1

 

泉州数字经济产业园配套商住项目现名泉州数字经济产业园二期配套人才公寓项目(以下简称人才公寓项目)按照批准的建设方案要求,在批准用地红线范围内,需对场地砂石进行开挖,根据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建设工程项目范围内剩余砂石土处置工作(试行)的通知》(泉资规规范〔2022〕4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处置方案:

一、项目概况

本次处置范围为人才公寓项目用地红线区域,项目区分为26号、27号两个地块。26号地块范围在平面上为近长方形,南北长约112m, 东西宽约79m,用地面积为8884.92m 2。27号地块范围在平面上为近似梯形状,最长边约153m,短边约81m,宽约150m,用地面积为15213.91m 2。项目以红线为 开挖边界,26号地块地表平整标高23.70~23.80m,地下室底板埋深标高11.2~14.2m。27号地块,地表平整标高约23.95m~27.60m,地下室底板埋深标高17.3~19.10m经委托福建省197地质大队,对人才公寓项目地块开展地质调查工作,出具《泉州数字经济产业园配套商住项目建设用地平整土石方量估算报告》,估算项目土地平整范围内。需开挖石方量1.44万,均为填方用石方,其中26号地块开挖石方量1.08万,27号地块开挖石方量0.36万

二、处置主体

本项目范围内剩余砂石土处置工作由区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指定泉州市丰泽区置业开发有限公司作为业主负责承办剩余砂石土处置工作。

三、处置方式

本项目石方处置方案经区政府批准后,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在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竞价。

四、起拍价

委托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泉州市丰泽区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拟实施拍卖行为涉及的泉州数字经济产业园配套商住项目建设用地平整剩余石方的市场价值评估咨询报告》显示截至评估咨询基准日估算场地范围内拟开挖的石方量为1.44万;经评估人员现场调查和当地市场分析,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估算,确定人才公寓项目建设用地平整剩余石方的市场价值在评估咨询基准日的估算值为大写人民币叁拾肆万伍仟陆佰万元整(¥34.56万元)。经与基准矿价比较,取较高者做为本项目起拍价,本项目起拍价为大写人民币叁拾肆万伍仟陆佰万元整(¥34.56万元),竞价标的以起拍价作为保留价。

五、竞价方式

采用网络动态报价,增价竞价方式,加价幅度为5000元及以上,即竞买人的报价由低至高,依次递增,直至竞买人的最高价格被确认成交,价高者得。

六、竞价保证金

竞得人提交的竞买保证金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6.5万元),在成交后将自动转为合同履约金。

七、竞价合同的签订和缴款要求

竞得人需在三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竞价成交后竞价款须在五个工作日内缴交区财政指定账户,并在五个工作日内签订《泉州数字经济产业园二期配套人才公寓剩余石方资源买卖合同》。

八、竞买人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九、竞价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体

本项目竞价公告不少于十个工作日,发布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ix, guanzhou gov.cn/),丰泽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qzfz.gov.cn/)

十、签约合同主要条款与风险提示

(一)乙方应聘请有资质的运输单位,并承担相关费用,独立承担安全责任,并于十天内完成所有场地内堆放石方清运,否则甲方将自行处置。

(二)乙方提货过程中,遇到的运输问题、道路交通问题、道路纠纷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乙方需承诺绝不装载不属出售范围的其它材料,装载运输不属出售范围的其它材料造成的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应将出售的标的物全部运出,不得在现场进行解小、加工、选装等。如发现一次罚扣2000元,超过3次则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五)乙方应当在成交之日起独自承担安全、保卫工作的全部责任。

(六)乙方在调运标的物过程中,应符合安全与环保的规范操作要求,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如发生任何安全、环保责任事故(包括人身、环保责任事故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七)乙方应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处置标的物,并独立承担安全、环保和法律责任.

(八)乙方应自行与项目业主协调标的物调运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运输、出入等关系,不得影响施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

(九)处置过程中若发现其它矿种,乙方和项目业主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向丰泽区自然资源局报告,未及时报告的扣除履约保证金65000元,擅自买卖其它矿种的移交丰泽区自然资源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风险提示:受地质及勘查等局限性的影响,出让区范围内的砂石和实际情况有可能不相符合。乙方应充分考虑该风险,评估投资风险以及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并认真踏勘,慎重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一旦成交不得以报告中的数量、质量、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甲方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项目处置的收益管理

处置单位按照批准的处置方案,负责组织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有偿处置,处置收入缴入区级财政国库。

十二、其他相关事项

(一)本项目由泉州市丰泽区置业开发有限公司作为监管主体,北峰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区财政局、资源局、城管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能落实监管职责。

(二)本项目剩余石方未经依法依规处置,严禁出售、倒卖、非本工程建设项目回填或运出本工程建设批准范围。



泉州市丰泽区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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