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构建符合新时代发展要求的人才战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中高端人才结构,集团决定启动“人才强企”引才计划,吸纳一批优秀人才,凝聚智慧和力量,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具体计划如下:
一、引才岗位
(一)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泉州丰泽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计划引入中高层管理人员4名,具体详见附件。
(二)应聘者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遵纪守法,诚信廉洁,品行端正,无不良履职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必要的专业知识,具有干事创业的决心和担当。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因个人原因,导致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造成国有或集体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重大弄虚作假行为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4、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国有企业职务的;
5、经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查询,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个人征信有恶意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宜报名的情况。
二、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用人单位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享有国家法定福利待遇。
三、引才程序
(一)公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1、公告发布网站: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网(www.qzfz.gov.cn/)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日9:00至12月20日17:00止,如在规定期限内未开考或未招满,则转为长期引才,延长至招满为止。
3、报名材料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fzcj28355001@163.com。
4、报名人员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名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引才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初审
组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短信或邮件等形式通知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立即取消引才资格。
(三)电话了解
用人单位与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电话了解,并记录、评估,确定进入面谈的意向人选。
(四)资格复审
面谈意向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相关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明、学位证明、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如职称评审或执业资格考试已通过但尚未领取证书的,有相应公布文件或成绩单佐证,可按已获得该职称、执业资格证书予以确认);
2、工作经历证明(可提供单位职务聘书、劳动合同、单位证明、当地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具体工作岗位证明,如岗位要求工作年限,必须提供所要求年限的工作经历证明,无法提供则不计算年限);
3、任职经历相关证明材料;
4、可佐证报名岗位引才条件的其它证明材料。
组织资格审核,资格复审结果将通过短信或邮件等形式通知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即可进入下一引才程序。报考人员必须提供岗位引才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无法提供,默认不具备。
(五)面谈
岗位邀约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进行面谈,对报考人员的工作经验、专业能力、求职意愿及薪资意向等方面进行岗位匹配度评估,择优确定考核面试人选。经资格审查、电话了解、面谈等,每个岗位引才计划人数与择优确定考核面试人数的比例达到1:3即可开考;若岗位引才计划人数与择优确定考核面试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经集团研究后方可开考。
(六)组织考核面试
主要采用但不限于半结构化面试、非结构化面试、应聘演讲、无领导小组讨论、岗位胜任力测评、撰写方案等形式进行,具体形式以考核面试通知为准。进入考核面试的应聘人员应于规定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核面试,未按时到现场参加的,视同本人放弃应聘资格。
引才岗位人数与考核面试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1:2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视为成绩合格;引才岗位人数与考核面试人数比例小于或等于1:1的,面试成绩须不低于80分,视为成绩合格,方可进入下一引才环节。若岗位所有参加考核者的考核面试成绩均低于合格分,经集团研究,取消该岗位引才计划。若考核面试成绩并列的,则进行加试。
(七)社会调查
对进入社会调查名单的人员进行社会调查,调查方式包括查阅个人档案、开具相关审核证明、赴原单位考察了解等,主要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证书、证件的真实性,任职经历、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综治、失信被执行、遵守党风廉政规定及个人征信等情况。
(八)确定拟聘用人选
若社会调查结果符合任职要求,则按考核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九)入职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本次体检按有关规定要求执行。对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安排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根据体检结果是否合格情况确定最终拟聘用人选。
(十)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存在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办理入职
录用人员须在接到聘用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若有特殊情况经集团批准的,可延期报到。
在社会调查、入职体检、公示、办理入职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岗位引才计划缺额时,由集团决定是否按该岗位考核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不符合要求或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如新录用人员在入职2个月内离职或放弃聘用资格时,由集团决定是否按该岗位考核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接受来电咨询:泉州丰泽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0595-28355026。
(二)所有人员实行聘任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三年,任职试用期1年,试用期内,双方可根据工作表现和工作开展情况,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任职试用期满,需进行试用期转正考核,若考核合格,则予以正式聘任;若考核不合格或不适岗,则予以转岗、降聘或辞退。聘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解聘或续聘。
(三)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招用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取消录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所填写资料、联系方式必须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影响引才的,结果个人自负。
(五)引才计划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泉州丰泽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泉州丰泽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人才强企”引才计划表
泉州丰泽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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