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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参加仲裁暨开庭)泉丰劳人仲案字[2023]第557号
2023-08-07 15:40 阅读人数:1
 

泉州市丰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泉州市景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何杰根、林昱婧、谢剑雄与被申请人泉州市景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劳动报酬、赔偿、经济补偿、其他劳动争议一案(泉丰劳人仲案字[2023]557号),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参加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二个工作日下午4时在本委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本委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树脂大厦一楼;联系电话:0595-22505371

 

 

 

泉州市丰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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