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丰政综〔2022〕128号
为加快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拟征收泉州数字经济产业园三期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属物。具体范围详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泉州数字经济产业园三期项目征收范围的通告》(泉丰政综〔2022〕112号)。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38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的通知》(泉政文〔2020〕6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中心市区国有土地上对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处理意见和实施房屋征收补偿指导意见的通知》(泉政办〔2015〕11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区政府已组织有关部门对《泉州数字经济产业园三期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进行了论证,现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本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期限为2022年10月29日至2022年11月28日(不少于30日)。
被征收人对该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有异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书证材料(或房屋所在地基层组织出具的证明)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人:程 龙
联系电话:22767529
联系地址:丰泽区博东路845号群峰社区
上班时间:09:00-12:00,15:00-18:00
附件:泉州数字经济产业园三期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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